韩杰案二审最终结果公布:抚州中院维持原判,获刑一年禁业三年

2026-08-12 13:37 来源:社会百态留影

  截至2026年8月12日,江西抚州儿科医生韩杰医疗事故案二审最终结果已公布。2026年5月28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韩杰上诉,维持一审全部判决。韩杰犯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卫生行业

  一、二审核心裁定结果(2026年5月28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韩杰上诉,维持一审全部判决,本裁定为终审生效裁定:

  • 被告人韩杰犯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卫生行业

  二、案件完整始末

  1. 事发经过(2024年2月17日)

  韩杰系抚州健强第五医院儿科值班首诊医生,接诊2岁半呕吐患儿,X光提示肠梗阻,但未做腹股沟查体、未请外科会诊,采取保守输液治疗。当日下午患儿病情急剧恶化,转院途中心跳骤停死亡,死因系漏诊嵌顿性腹股沟疝引发多脏器衰竭。

  2. 多层前置追责

  • 医疗事故鉴定:抚州市医学会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85%主要责任;
  • 民事赔偿: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家属146.5万元,赔偿全部履行完毕;
  • 行政处罚:卫健部门对韩杰作出警告+暂停执业6个月处罚;
  • 刑事立案:家属持事故鉴定报案,2025年6月韩杰主动投案并被刑拘。

  3. 一审判决(2025年11月17日,临川区法院)

  认定韩杰作为从业5年儿科医师,严重违反诊疗规范、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儿童死亡,构成医疗事故罪,作出上述一年有期徒刑、三年禁业判决;韩杰不服提起上诉。

  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核心理由

  • 事实证据充分:病历无腹股沟查体记录,后续抢救查体明确可见患儿腹股沟嵌顿包块,漏诊直接延误手术救治,与死亡存在明确因果关系;
  • 主观存在重大过失:韩杰长期接诊小儿肠梗阻病例,明知需排查腹股沟疝,未落实基础查体、未外科会诊,属于刑法规定“严重不负责任”情形;
  • 量刑合理:韩杰主动投案、医院全额民事赔偿,一审已从轻处罚,上诉理由无法律与事实依据,检察院出庭意见支持维持原判。

  四、案件后续现状

  • 二审裁定生效十余日后,韩杰刑满释放;
  • 出狱后韩杰通过社交平台发声:认可诊疗存在疏漏,但不认可自身行为达到刑事犯罪标准,计划依法提起申诉;
  • 该案在医疗行业引发广泛讨论,聚焦急诊诊疗规范、医疗过错刑责边界等争议问题。

  该案也提醒医疗行业:严格执行诊疗规范、落实基础查体与会诊制度,是保障患者安全、防范医疗事故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