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女大学生偷拍事件警方调查进展如何?

2026-08-12 14:10 来源:新浪心理疗愈室

  8月11日,山西太原一名21岁女大学生在柳巷商圈遭陌生男子尾随偷拍,其手机内竟存有超过4万张女性照片和6000多个视频,目前太原警方已介入调查,并表示将对外发布通报。

  一、偷拍事件经过:从尾随到对质

  尾随时间:8月10日下午6时许,当事人小刘与朋友在太原市柳巷一家奶茶店门口休息时,发现一名男子用扇子挡脸、手机摄像头直对着她们。

  再次跟踪:当晚8时,两人准备去吃饭时,旁边一对情侣悄悄提醒她们“那个男的用手机在拍你们的腿”,小刘和朋友才发现该男子仍在附近徘徊。

  对质与逃跑:小刘追上前要求对方删除偷拍内容,男子含糊回应“删了”,当小刘喊出“我要报警”时,男子转身迅速逃离现场。

  惊人发现:争执中小刘拍到了对方手机屏幕,相册中显示有40000多张照片和6000多个视频,当前页面“一整页全是女性的腿”。

  二、警方回应:已介入,将发通报

  媒体求证:8月11日晚,都市现场记者联系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柳巷派出所时,工作人员回复称:“不方便回答你这些问题,你后续关注我们的通报就行了”。

  最新状态:截至8月12日,太原警方已介入调查该事件,并表示将正式对外发布调查结果。

  三、当事女生发声与公共讨论

  当事人反思:小刘当晚欲前往距离事发地约600米的派出所报警,但因派出所已下班未能当场报案,她公开讲述此事是希望提高公众对偷拍安全隐患的注意。

  网络讨论分化:事件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在公共场合未经同意拍摄他人即可构成偷拍,但也有声音提出法律上对“偷拍”的界定还需警方通报明确——拍到的是正常可见部位还是私密部位,将直接影响案件定性。

  法律常识科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拍他人隐私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