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重器》中邱阿桂刑前含泪将鸡腿面留给孩子的悲剧令人心碎,但现实中,我国法律已为家暴受害者构筑起了远比剧中时代更完善的保护体系,核心路径是“打破沉默→固定证据→寻求法律介入→彻底脱离”。
一、打破沉默:家暴绝非“家务事”,是违法行为
观念转变:家暴只有零次和N次,每一次原谅换来的往往是变本加厉。2016年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界定了家暴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行为。
即时求助:遭受家暴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请求警方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还可拨打全国妇女维权热线12338,或向村委会、居委会求助,形成书面记录。
二、固定证据:维权最核心的“武器”
伤情与医疗证据:受伤后立即拍照(必须拍到面部以证明关联性),第一时间就医并保存好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及缴费单据。
报警与文书证据:留存《报警回执》《询问笔录》《伤情鉴定意见书》及警方出具的告诫书;记录出警人员姓名与联系方式。
施暴方自认证据:要求施暴者亲笔书写并签名的保证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留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及时向亲友、邻居说明情况,保留沟通痕迹。
三、法律武器: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与刑事追责
人身安全保护令:持证据向法院申请,法院应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可禁止施暴者接近、骚扰、跟踪申请人及其近亲属。
离婚与损害赔偿:起诉离婚时可主张多分财产和精神损害赔偿,家暴史直接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
刑事追责:长期家暴可能构成虐待罪、故意伤害罪。若受害者反抗且符合正当防卫条件,法律予以保护——2025年昆山一起案件中,长期被家暴的妻子持刀反抗致丈夫重伤,被检察院认定为正当防卫、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