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备胎案妻子正式起诉第三者,能否追回共同财产?

2026-08-12 13:32 来源:城乡见闻窗

  网传“婚外备胎案”实为江苏无锡婚外胚胎案。据媒体公开报道,2026年8月11日下午,当事人朱女士前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正式将第三者列为被告,要求返还丈夫婚内擅自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朱女士与丈夫唐先生结婚21年,朱女士身患肺癌。2025年,她发现丈夫与婚外女子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开展辅助生殖,培育冷冻胚胎,该事件被网友称作“婚外备胎案”。

  • 丈夫与婚外女子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均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 朱女士此前已起诉丈夫、第三者、涉事医院,诉求处置胚胎并索赔精神损害,该案7月30日开庭,尚未宣判;
  • 庭审前夕,朱女士收到丈夫离婚起诉状,男方诉状写明无夫妻共同财产

  二、最新关键进展:妻子正式起诉第三者

  8月11日下午,朱女士前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具体信息如下:

  • 被告主体:第三者列为第一被告,丈夫唐先生为第二被告;
  • 诉讼请求:要求返还丈夫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的夫妻共同财产,包含两人进行辅助生殖产生的相关花费;
  • 朱女士受访表示,培育胚胎花费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支出,应当全额追回;立案后将申请法院调取医院诊疗、缴费记录;
  • 法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决定是否立案;
  • 原定8月11日开庭的离婚诉讼同步延期。

  三、相关衍生热点

  事发之后,上海涉事生殖医院更新建档规则:进行辅助生殖建档,除结婚证原件外,增加政务平台线上亮证核验婚姻信息,强化证件真实性审查。

  四、相关法律要点

  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处分。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婚内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依法认定无效,原配有权起诉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钱款。

  需要说明的是,国内现行法律中,单纯婚外情不能起诉第三者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原配追责第三者主流可行路径,仅为追回被赠与的财产。

  五、待确认信息

  • 法院是否正式立案,尚未出官方通知;
  • 涉案胚胎是否销毁存在争议:丈夫声称已申请销毁,朱女士不予认可,要求出示完整凭证;
  • 案件涉案具体金额、完整转账与缴费证据暂未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