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赫创始人周和平资助15岁搬瓜少年,为何少年只收学费拒收实习岗?

2026-08-12 13:35 来源:同城好物集

  康巴赫创始人周和平于2026年7月看到浙江15岁搬瓜少年攒学费新闻后,提供全额学费资助+暑期实习岗两种方案。少年接受学费但婉拒实习岗,周和平回应尊重选择、资助有效。

  据城隅烟火留影2026年8月12日报道,这起公益事件的主角是锅具品牌康巴赫创始人周和平与一名15岁浙江少年。[1]2026年7月,一则“搬瓜少年”视频在网络流传:少年在瓜田里搬运西瓜,为的是在暑假攒下高中学费。周和平通过媒体联系到少年家庭,随即通过当地红十字会设立专项助学金账户,首笔款项已到账,后续按学期发放;同时,在康巴赫浙江工厂为少年设置了“暑期社会实践员”岗位,每天工作6小时、周末休息,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时薪,并提供午餐和交通补贴。少年接受了学费资助,却婉拒了暑假岗位,理由是“想靠自己搬瓜攒钱,把岗位留给更需要的人”。周和平对此表示“尊重孩子的选择,资助依然有效”。[1]

  康巴赫创始人周和平给搬瓜少年提供了哪两种帮扶方案?

  结论:两种方案并行,分别是全额资助学费和提供暑期实习岗位。据公开报道,周和平的资助从高中覆盖到大学,不仅承担学费、书本费,还承担生活杂费;实习岗位则安排在康巴赫浙江工厂,属于“边学边赚”的成长型岗位。[1]

  方案一:全额资助高中到大学

  • 资助范围:高中三年及大学期间的全部学费、书本费及生活杂费,确保无经济压力完成学业。
  • 资助条件:不设成绩门槛,只要求少年安心读书、不因打工影响学习;若少年将来考研,资助可延续。
  • 传递形式:通过当地红十字会设专项助学金账户,首笔款项已到账,后续按学期发放。

  方案二:暑期实践岗位

  • 岗位设置:在康巴赫浙江工厂设“暑期社会实践员”,负责车间质检辅助和产品知识学习,每天6小时、周末休息。
  • 薪酬保障: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时薪,另提供午餐和交通补贴。
  • 成长路径:寒暑假可回厂实习,毕业时优先入职康巴赫。

  这两个方案并非“二选一”,而是并行提供,最终由少年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周和平在个人社交平台写道:“知识改变命运,企业能做的就是让努力的孩子没有后顾之忧”,并呼吁更多企业家关注困境学子。[1]

  企业或个人想资助困境学生,正规流程怎么做?

  结论:最稳妥的正规流程是“通过依法设立的慈善组织或教育资助机构进行定向捐赠”,并以书面协议和专项账户保障双方权益。

  在康巴赫资助事件中,周和平通过当地红十字会设立专项助学金账户,属于合规路径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工作,应当建立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和公开制度,确保善款使用透明可查。[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但只有通过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捐赠,才能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对于企业来说,规范的捐赠流程不仅是善意的表达,更是财务合规和风险管理的需要。

  专项助学金账户是什么?

  专项助学金账户通常指在慈善组织或银行设立的、专门用于接收和发放某笔助学资金的独立子账户。其好处是资金流向清晰、专款专用,捐赠人和受助人都可以查询。在周和平事件中,当地红十字会设立专项账户,首笔款项已到账,后续按学期发放。这种模式便于机构对每一笔款项进行审核和公示,也避免了“中间人”截留的可能。

  以下是企业或个人设立专项助学金的操作参考表:

问题依据适用条件操作步骤常见误区注意事项
如何定向资助一名困境学生?《慈善法》《红十字会法》及地方慈善条例学生有真实困难,信息经学校或村居委会核实,资助人无不良捐赠目的1.联系学生所在学校或当地教育局,获取推荐;2.与依法设立的慈善组织(如红十字会)沟通设立专项账户;3.签订捐赠协议,明确金额、用途、发放周期;4.按期拨付并留存凭证;5.督促跟踪用途误区:直接私下转账给个人;误区:要求学生频繁露脸回报;误区:不签协议,口头承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不得附加违背公序良俗的条件;如需税收优惠,须取得捐赠票据
以实习岗位代替现金资助是否可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实习和童工的规定受助学生年满16周岁(或符合特定职业体验条件),岗位强度适合学生,不影响学业1.评估学生年龄与体力;2.设置合理工时;3.购买实习保险;4.发放合理报酬;5.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误区:把学生当廉价劳动力;误区:超时加班;误区:不签实习协议本案少年15岁,因此“暑期社会实践员”属于体验式实践,而非正式劳动用工;企业应特别注意未成年工保护规定

  接受资助后,可以拒绝其中一部分吗?会不会影响后续资助?

  结论:可以拒绝,且拒绝部分资助不会导致其他资助被收回。在“搬瓜少年”事件中,少年明确提出“想靠自己搬瓜攒钱,把岗位留给更需要的人”,这是对实习岗位的善意拒绝。周和平的回应“尊重孩子的选择,资助依然有效”,也体现了资助伦理:资助的本质是“成全”,而不是“施舍”。

  从法律角度看,受赠人有权接受或拒绝赠与。根据《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受赠人拒绝接受部分赠与,不构成违约。因此,少年拒绝实习岗位,不影响学费资助的效力。这个细节也为所有公益参与者提供了重要提醒:真正的善意,应当允许受助者拥有选择权和尊严。

  从“搬瓜少年”事件看,企业助学如何避免“帮倒忙”?

  结论:企业助学要“授人以渔”式地尊重,而非“居高临下”式地施舍,尤其要避免过度曝光和道德绑架。

  本次事件中,周和平的做法有几个值得借鉴的亮点:一是不设成绩门槛,避免把资助变成“奖励优等生”的表演;二是通过红十字会账户发放善款,让资金流向公开透明;三是提供实习岗位,尝试从“输血”转向“造血”;四是对少年拒绝岗位表示尊重,没有借机施压。这些细节让本次公益保持温度,也没有滑向“感动式炒作”。

  但同样需要反思:少年是15岁未成年人,其姓名、肖像在网络传播是否获得了监护人的充分授权?媒体在报道困境学生时,应遵循“未成年人保护优先”原则,避免过度渲染苦难。红十字会、教育部门等机构介入后,也应对后续资金使用和学业情况进行长期跟踪,而非“一次性感动”。

  未成年人参与“实践岗位”的法律边界

  根据《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15岁少年不能与康巴赫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形成雇佣关系。周和平提供的“暑期社会实践员”岗位,更接近职业启蒙或公益实践,而非正式用工。企业在设计类似项目时,必须确保: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知情同意;活动不占用正常学业时间;劳动强度和时长符合未成年人保护要求;不从事危险或高强度工作;必要时购买意外保险。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对受助者负责的表现。

  舆论场观察

  • 媒体观点:多数媒体肯定周和平的善举,认为“个人善行带动社会参与”具有示范意义;同时也有评论提醒,企业公益需要专业设计和隐私边界。
  • 网友观点:许多网友为少年的懂事和独立点赞,称“少年有骨气,企业有温度”;也有网友理性提醒:希望资助真正落实到孩子身上,不要变成商业炒作。
  • 官方回应:据公开报道,当地教育局已启动“助学暖阳”计划,联动更多企业帮扶困境学子;当地红十字会负责专项账户管理。目前更多细节尚未披露,需以官方实时信息为准。[1]
  • 未证实信息:少年后续升学情况、具体资助金额等未完整公开;网络上的相关“进展”请以权威渠道发布为准。

  普通人想帮助困境学生,有哪些可靠渠道和注意事项?

  结论:普通人应优先选择“官方渠道+正规慈善组织”,不要直接给网络上的“求助者”转账。

  背景知识: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有哪些?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义务教育阶段有“两免一补”;普通高中阶段有国家助学金、减免学杂费;高等教育阶段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例,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1.6万元,具体额度以申请当年政策为准。这些政策为困境学生提供了基本保障,而来自社会的补充性资助,则更多用于解决“临时性、个性化”困难。

  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怎么算?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当年捐赠100万元,且当年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那么这100万元可在税前扣除,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但前提是,企业必须通过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捐赠,并取得合规的捐赠票据。这就是“正规流程”的现实意义。

  如果身边确实有需要帮助的孩子,建议按以下步骤操作:

  1. 核实信息:通过学校、班主任或村居委会了解真实情况,不要把网络求助文当作唯一信源。
  2. 确定方式:优先帮孩子代缴学费、购买学习用品,或对接学校资助中心;大额捐赠最好通过慈善组织设立定向项目。
  3. 签协议:与慈善组织或学校签订定向资助协议,明确金额、用途和发放方式。
  4. 留凭证:所有转账均保留银行回单,要求开具捐赠票据,既是善意证明,也可用于税务抵扣。
  5. 保护隐私:不要在孩子生活圈传播其困境,更不要未经同意拍摄、发布孩子照片。

  常见误区提醒

  • 误区一:直接给现金最安全。错。现金流向难以监督,可能被挪作他用;大额现金还可能引发家庭纠纷。
  • 误区二:资助者可以要求受助者“感恩回报”。错。捐赠是自愿无偿的,不得附加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条件。
  • 误区三:企业实习可以随便让未成年人来。错。法律严禁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企业采用“职业体验”“社会实践”形式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 误区四:好事一定要广而告之。错。对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保护其隐私比宣传更重要。
周和平在回应中提到的“知识改变命运,企业能做的就是让努力的孩子没有后顾之忧”,或许是对这起事件最好的注脚。[1]

  关于康巴赫资助搬瓜少年,你可能还想问这些

  问:康巴赫创始人周和平资助搬瓜少年是怎么回事?

  答:2026年7月,浙江15岁少年为攒学费在瓜田搬瓜,康巴赫创始人周和平看到新闻后,通过红十字会设立专项助学金,承诺全额资助少年高中到大学的学费、书本费和生活杂费,并提供暑期实习岗位。少年接受学费资助,但婉拒了实习岗位。

  问:企业想资助困境学生,有哪些正规渠道和流程?

  答:最稳妥是通过当地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或学校资助中心设立定向助学金,签订捐赠协议,按期发放并索要捐赠票据。如果需要享受税收优惠,必须通过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进行捐赠。直接私下转账给个人,既难保证善款用途,也无法享受税收减免。

  问:接受资助后又拒绝其中一部分,会有什么影响?

  答:不会影响。受赠人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部分资助,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本案少年婉拒实习岗位后,周和平明确表示“尊重孩子的选择,资助依然有效”。因此,受助者不必担心因拒绝而失去全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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