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交警的”小伙获赔,网暴者须道歉

2026-08-12 14:03 来源:浮世众生窗

  一、民事一审判决:道歉+赔偿落地

  判决时间:2026年8月10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内容:被告(涉事女子)须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于抖音平台向原告(小伙及其兄弟)公开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发布持续时间不少于七日;如逾期不执行,法院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承担。

  赔偿范围:法院酌定向两名原告分别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

  判决依据:法院认定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发布含原告肖像及手机号的视频,并发表负面言论,构成对原告人格权的侵害。

  二、事件回顾与双重追责链条

  事故根源:2025年8月4日,女子骑电动车逆行剐蹭正常等绿灯的小伙,交警认定女子负全责。

  网络侵权:女子将未经打码的事故视频上传网络,导致小伙手机号泄露,遭受大量骚扰和网暴,其兄弟也因手机号被公开被迫离职。

  行政拘留:2025年10月11日,苏州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以“公然侮辱、侵犯隐私”对女子作出行政拘留决定。

  民事追责:小伙委托律师提起人格权诉讼,历经一年审理,最终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三、事件示范意义与法治导向

  打破“谁闹谁有理”:该案表明法律只站在事实与证据一边,试图通过剪辑视频、煽动舆论转嫁责任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维权教科书:小伙全程冷静应对“我听交警的”,拒绝现场争执,将责任认定交给执法机构,为公众提供了面对诬陷时的理性范本。

  双重追责闭环:行政拘留制裁公然侮辱与隐私泄露,民事赔偿弥补受害人实际损失,体现了人格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