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杰案的一审判决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6-08-12 17:16 来源:凡尘百态笺

  江西抚州儿科医生韩杰医疗事故罪一案已于2026年5月由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本案一审判决时间为2026年7月,距今已过去约一年。

  一、一审判决时间与判决结果

  一审时间:2026年7月,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韩杰构成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禁止从事医疗行业三年

  案件背景:2024年2月17日凌晨,一名两岁半患儿因呕吐加重被送至抚州健强第五医院急诊,韩杰为当晚首诊和儿科值班医生,安排腹部X光片提示肠梗阻,但未检查患儿腹股沟,后被认定漏诊

  事后追责:抚州市医学会认定该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85%过错责任、赔偿146万余元;韩杰于2025年6月11日被刑事拘留

  二、二审裁定与生效情况

  二审结果:2026年5月,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刑事判决

  裁定要点:二审法院认为韩杰既是首诊医生也是经治医生,交班不能免除其对初始诊疗过失的责任,诊疗核心疏漏发生于其当班首诊阶段,属于不可逆初始诊疗缺陷

  生效状态:二审裁定已正式生效,不能再上诉;如仍有异议,可依法申诉

  三、定罪核心与争议焦点

  定罪核心理由:法院认定韩杰存在两项关键过失——未对患儿进行腹股沟区体格检查,漏诊致命的嵌顿性腹股沟斜疝;明确肠梗阻后未及时邀请外科会诊,属于“严重违反诊疗常规”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

  当事人回应:韩杰认可诊疗中存在疏漏,但坚决否认“严重不负责任”,认为已正常交班、不应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并对未尸检即认定死因等提出质疑

  行业热议:该案因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均已落地后仍启动刑事追责,在医疗界引发关于“医疗事故罪入刑边界”与“防御性医疗”的广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