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核心:24年脱岗与登报催返
涉事单位: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8月7日登报发布《返岗通知书》。
当事人:刘姓员工,自2002年10月起长期未到岗履职,至今已24年未上班。
登报要求:限其收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返岗或提交书面说明请假,逾期将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单位可依法终止人事关系。
二、单位回应:人已失踪,曾多次联系家属
失联状况:单位工作人员称该员工早已“失踪”,并非网友猜测的“吃空饷”。
寻人过程:多年来单位一直在尝试联系其家属,只是此前未进行登报公示,更多细节不便透露。
记者核实:媒体多次尝试联系该员工本人,均未能取得回应,员工家属联系方式单位也表示不便提供。
三、法律依据与后续处置
法规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单位即可解除聘用合同,本次登报是穷尽其他方式后的法定最后送达手段。
后续流程:若员工逾期仍不返岗,单位需经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后,按程序办理辞退手续。
制度警示:此事件暴露出人事日常监管漏洞,组织部门已呼吁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在编人员核查,避免“编占着、人不到岗”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