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长期脱岗现象在事业单位中常见吗?

2026-08-12 19:44 来源:社会风向标

  福州一事业单位员工自2002年起24年未到岗,单位近日登报催返称其早已失踪,这起极端个案引发公众对事业单位长期脱岗现象的广泛讨论——虽然此类情况并非普遍,但制度执行与日常监管的漏洞确实存在。

  一、事件回放:24年脱岗,登报催返始末

  事件主体: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一名刘姓员工,自2002年10月起长期未到岗履行工作职责,至今长达24年。

  单位行动:2026年8月7日,该单位在当地媒体刊登《返岗通知书》,要求该员工在收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返岗,逾期将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单位可依法终止人事关系。

  官方回应:8月12日,单位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员工“失踪了”,中心期间多次联系家属,未在报纸上登出,强调“部分情况并非网友猜测的那样”。

  二、制度设计:旷工处理有章可循,但执行存在滞后

  明文规定:据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确,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程序要求:对失联人员,需穷尽电话、短信、联系家属等手段;登报是穷尽其他方式后的最后手段;若期限内未返岗,单位需经集体讨论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

  管理漏洞:失联24年才启动登报程序,暴露出日常考勤、人员动态管理等环节的监管真空,也引发公众对“为何时隔20多年才处理”的质疑。

  三、现象辨析:长期脱岗常见吗?典型但非普遍

  个案极端性:24年未到岗属于极为罕见的极端案例,并非事业单位的普遍现象。网友评论也认为“若是普通人早被处理”,侧面反映此类情况非同寻常。

  制度兜底能力:现行人事条例对旷工有明确的解除合同路径,关键在落实。多地已常态化开展在编人员核查,力求早发现早处置“在编不在岗”问题。

  常见隐患类型:实务中更常见的长期脱岗情形包括“人编分离”借调(人事关系在A单位但长期在B单位工作)、因病假或事假长期请假等,而非完全失联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