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即将开庭的兄弟学籍顶替案中,哥哥唐向东起诉湘潭大学要求撤销第二次学历撤销决定,核心争议在于校方是否再次违反“程序正当原则”——湖南省高院此前已明确,未经有效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即作出撤销决定属程序违法。
一、程序正当原则的审查标准
法理基础:行政机关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行政决定前,必须履行告知、听取申辩、说明理由、送达等法定程序,否则构成程序违法。2025年8月湖南高院终审判决认定,湘潭大学第一次撤销学历时在程序上存在“主要证据不足”和“违反法定程序”两项问题,直接撤销了校方决定。
高院判决要点:判决书明确指出,校方未给予当事人充分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也未在决定作出前完成合法送达,导致撤销行为因程序瑕疵被整体否定。
二、两次撤销决定的程序差异与争议
第一次撤销(2018年):湘潭大学以“冒名顶替入学”为由直接撤销本科学历,未经过规范的调查、听证程序。其硕士、博士学历及北京户口均基于该决定被后续取消。
第二次撤销(2025年11月):在此前程序违法判决生效仅三个月后,校方“再次以同样理由”作出新决定,但并未实质补正程序缺陷——是否补救了听取申辩、送达等环节,正是本次开庭的核心审查对象。
程序争议焦点:哥哥唐向东坚称自己“就是唐向东”,否认存在冒名顶替,并主张校方在第二次决定中仍未履行充分调查和听证义务。法院将重点审查新决定是否已弥补高院指出的全部程序漏洞。
三、当前诉讼的可能走向与影响
8月18日开庭关键:弟弟唐向西将以第三人身份出庭。法院如再次认定程序违法,将撤销第二次决定并责令重作;如认定程序合法,则可能维持撤销学历的结果。
连锁效应:无论此次结果如何,该案已深刻影响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强调程序正义不仅是形式要求,更是对教育公平的制度性保障。校方若不能在实体证据和程序规范上双双过关,将面临新一轮司法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