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乐陵警方近日破获一起“金包钨”系列诈骗案,9人团伙用外层黄金、内部钨芯的假首饰抵押借款,涉案金额超百万元,目前6人已被移送审查起诉,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据我国刑法及两高司法解释,该团伙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已远超“数额特别巨大”标准(50万元以上),主犯或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刑罚。
一、诈骗罪的认定与量刑阶梯
罪名适用:“金包钨”诈骗案中,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假黄金首饰冒充纯金抵押借款,骗取他人财物,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数额标准: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山东地区的具体标准为:6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8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量刑幅度:诈骗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的,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二、本案案情与量刑考量
涉案金额:该团伙在山东德州、淄博、济南等10余个地市流窜作案40余起,涉案总额达100余万元。
量刑认定:100余万元远超50万元的“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团伙主犯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其他积极参与者、多次作案者也将在“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追赃退赔:警方已追回赃款34万元,部分已按程序返还受害人。嫌疑人家属若能主动退赔退赃、取得受害人谅解,可在量刑时获得从轻考量。
三、加重情节与从重处罚
流窜作案:该团伙跨10余地市交叉结伙、分工明确,属于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依法从重处罚。
多次作案:作案40余起,说明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充分考量。
被害人范围:受害对象多为金银回收个体商户,这类群体经营规模小、风险防范能力弱,犯罪行为对民生经济造成实际损害,判决时会体现从严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