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在“婚外胚胎案”中最直接的法律责任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接受丈夫赠与的财产,若原配起诉要求返还,法院通常会支持,因为该赠与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一、核心责任: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53条、第157条及第1062条,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原配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属于无权处分。且该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自始无效,受赠方应当返还。
具体范围:律师指出,赠与物包括首饰、车辆、房产、直接转账及资助经营等财产支出。原配朱女士已于8月11日向无锡梁溪区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要求第三者返还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司法实践:法院将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一旦立案,原配可申请调查令查明具体赠与明细。
二、其他潜在法律责任
重婚罪风险:第三者若与丈夫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但律师强调,单凭伪造结婚证的行为尚不足认定重婚罪,需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被公众普遍认知,取证难度极大。
伪造证件责任:丈夫因使用伪造结婚证已被行政拘留5日。若第三者参与或协助伪造该证件,可能面临刑事追责,但目前公开信息中未见对第三者就此行为的单独追诉。
三、原配维权路径与难点
起诉途径:原配可直接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或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在离婚诉讼中向丈夫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同时要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因男方重大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取证挑战:朱女士坦言,最大难点在于合法获取丈夫与第三者之间的财产流水明细,法院调查令的申请门槛较高,需委托专业律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