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乌兰察布黄花沟景区多车轮胎被扎事件,目前官方尚未认定人为抛撒,景区应承担的赔偿比例在法律上并非固定值,关键取决于能否证明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一、最新调查进展:人为抛撒尚无定论,调查仍在进行
官方通报:察右中旗文旅局8月7日通报称,游客反映的扎胎现象在砂石路段确有发生,已对道路进行修补和隐患清理,公安机关正在深入调查,若查实人为抛撒钉子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最新回应:8月12日,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轮胎被扎是人为还是意外“没法下结论”,相关情况需等待公安调查结果。
游客质疑:多位游客反映钉子多为圆顶钉、黑钉或带垫片的钉子,且扎胎地点高度集中在黄花沟景区及辉腾锡勒草原周边,猜测与高价维修利益链有关。
二、法律视角:景区责任非“一刀切”,核心看“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责任认定关键:
若钉子为人为抛撒且景区已尽到合理巡查、监控、清理义务,则主要责任由抛撒者承担,景区承担补充责任(通常为次要比例,如20%-40%)。
若景区停车场道路存在管理疏漏(如未及时清理异物、监控缺失、无巡逻),则景区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赔偿比例可达80%-100%。
游客自身责任:若游客在明确有警示标志的区域(如施工路段)仍强行通过,或自身倒车等操作导致损失扩大,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
三、同类事件对比:山西司徒小镇的“全额赔付+额外补偿”模式
事件还原:2026年1月,山西晋城司徒小镇外停车场多车轮胎被恶意扎破,景区第一时间回应,不仅全额报销换胎费用,还额外补偿每位车主1000元慰问金,并悬赏2万元征集线索。
法律逻辑对照:
该停车场为免费临时区域,法律上景区管理责任相对较轻,但景区选择主动承担全部赔偿,展现“不让游客寒心”的态度。
启示:实践中景区主动承担100%维修费并给予额外补偿,已成为修复口碑的常见做法;但从法律上,景区责任比例仍以“是否尽到安全义务”为判定核心,并非必然全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