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员工因台风天临时请假一小时,被公司扣了近1500元绩效,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已明确认定该处罚违规,员工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一、事件定性:人社部门认定公司处罚违规
官方态度明确: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该公司在台风天气处罚迟到员工的行为“绝对不允许”,政府已明确因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或迟到的,各单位和公司不得扣减工资,更不能进行处罚。
通告具有强制性:8月9日晚“上海发布”转发上海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等部门通告,建议鼓励居家办公,并明确规定因本次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效力:人社局工作人员解释,虽然该通告未写进相关法律条文,但作为政府在恶劣天气临时作出的通告,和法律补充条款一样具有强制性。

二、维权依据:内部制度不能凌驾于人身安全之上
四不得底线:上海发布的《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职工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四不得”底线。
生命安全优先:极端天气下,考勤管理需要弹性,规章制度不能凌驾于劳动者人身安全之上。
公司处罚理由被否定:涉事公司以“未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事假申请”“弄虚作假以事假掩盖迟到事实”为由处罚员工,但这一理由在极端天气通告面前不成立。
三、维权行动:三步走操作指南
第一步:保留证据。包括:台风预警和地铁停运的官方公告截图、公司处罚决定的书面或电子文件、请假审批流程的系统截图或聊天记录。
第二步:提交异议。被罚员工已向公司提交异议函,明确拒绝接受处罚决定。
第三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拨打12333劳动保障维权热线,或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