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已明确认定,员工在台风天因通勤受阻临时请假被公司处罚的行为违规,涉事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一、官方定性:公司处罚绝对不允许
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该公司在台风天气处罚迟到员工“绝对不允许”,政府通告因本次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或迟到,各单位和公司不得扣减工资,更不能进行处罚。
法律效力:上海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等部门的通告虽未写入法律条文,但这是政府在恶劣天气临时作出的通告,和法律补充条款一样具有强制性。
政策内容:因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
二、事件还原:台风天请假1小时被罚近1500元
2026年8月10日,受台风影响,上海出现暴雨积水,多条地铁停运。一名员工担心迟到,在公司系统内临时请了1小时事假,人事已批但老板未批。
处罚决定:公司发布处罚决定,认定涉事员工“弄虚作假,以事假掩盖迟到事实”,另一名临时请全天事假的员工及审批请假的人事负责人也一并被罚。
处罚幅度:两名请事假的员工当月绩效被扣20%,批假的人事被扣50%,涉事员工因此被扣近1500元,而平时迟到一次处罚仅为200元。
公司回应:涉事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这是领导决定的,其他情况不清楚”。
三、员工维权: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涉事员工已表示不会接受公司决定,并向公司提交了异议函。
投诉渠道:受处罚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也可拨打12333热线维权。
救济路径:上海市明确规定极端天气下的误工保障政策,相关通告具有强制性,企业内部考勤制度不能凌驾于政府临时性通告之上。
证据留存:员工应注意保留气象预警截图、地铁停运公告、请假审批记录等证据,以便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