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炸街噪音刺死辅警”案一审迎来判决:52岁男子王某因长期被深夜摩托车轰鸣声困扰,凌晨持刀刺死19岁骑行改装摩托的辅警付某,2026年5月18日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
一、一审核心判决:死刑与民事赔偿
定罪与量刑:贵阳市中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定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法院认为,王某提前准备刀具、连续捅刺被害人胸腹部等致命部位十余刀,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
民事赔偿:死者父母索赔约413万元(含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法院仅酌情支持丧葬费等直接物质损失10万元,驳回其余诉求,理由是索赔项目不属于刑事案件直接物质损失范畴。
上诉与谅解: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贵州省高院,称被害人身为辅警具有重大过错、“一审量刑过重”。其家属表示,若对方出具谅解书,愿一次性赔偿60万元。
二、案件关键事实与法律认定
诱因与背景:王某自2019年起长期被小区附近“炸街”摩托车噪音困扰,案发日凌晨两次被轰鸣声吵醒后精神崩溃,持刀下楼报复“炸街”者。其妻子身患癌症,全家靠其微薄收入维生。
被害人身份与车辆鉴定:死者付某年仅19岁,系当地派出所辅警,案发时处于非执勤状态。其摩托车经司法鉴定,排气管非法改装、消音器缺失,实测噪音高达110.9分贝,远超国家92分贝限值。
法院对“过错”的定性:法院认定付某深夜骑行音量较大摩托车虽有不妥,但仅属行政违法,其案发前骑行活动并不频繁,尚不足以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过错,不能减轻王某的刑事责任。
三、案件争议与二审走向
舆论焦点:案件引发巨大争议。部分公众共情王某长期受噪音折磨的处境,质疑“长期扰民是否应被视为被害人过错”;另一种声音强调法律底线——再大的委屈也不能剥夺他人生命,私刑必须严惩。
二审变数:律师分析指出,如果王某家属能争取到付某父母谅解,二审法院可能综合案件情节,将死刑改判为死缓。目前王某的上诉核心理由仍是“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一审量刑过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