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如何向湖北警方举报?

2026-08-13 09:47 来源:街巷尘俗录

  根据湖北省扫黑办与省公安厅8月5日联合发布的公告,群众如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可通过电话、邮箱、来信等多种官方渠道直接向湖北警方举报,查实后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如何准确举报、向谁举报”问题,湖北省已建立起涵盖电话、邮箱、信函的立体化举报网络,并明确了举报范围与奖励标准。

  一、举报渠道与受理范围

  官方举报渠道已全面公开:举报人可通过省委政法委与省公安厅两个系统提交线索。省委政法委渠道包括举报电话027-87239049、举报邮箱hbshce@cjyun.org,以及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9号湖北省扫黑办”;省公安厅渠道包括举报电话027-67122458、举报邮箱hbgashce@cjyun.org.cn,以及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181号湖北省公安厅扫黑办”。

  受理范围覆盖传统与新型黑恶犯罪: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网络实施裸聊敲诈、舆情敲诈、恶意索赔、软暴力催收、网络暴力等新型犯罪,以及“村霸”“乡霸”“沙霸”“矿霸”等传统黑恶势力,还包括操纵未成年人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勾连犯罪、涉枪涉爆等。

  二、举报认定标准与奖励机制

  奖励幅度明确且力度较大:根据湖北省出台的举报奖励规则,普通黑社会组织案件查实并公诉后奖励5万至10万元,特别重大涉黑案件最高可奖20万元;恶势力集团、“保护伞”线索也设有对应分级奖金。

  严格区分“黑恶”与“普通纠纷”:本轮行动明确“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普通口角、个人纠纷、正常消费维权不会被当作黑恶犯罪处理,只打击有组织、多次蓄意欺压群众牟利的团伙。

  举报须客观真实:鼓励实名举报,但举报内容需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人保护与参与方式

  全程保密与从严保护: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实物证据留存是关键:群众遭遇欺压时,务必保存好聊天记录、录音、合同、转账凭证等电子或纸质证据。除前述官方渠道外,还可通过12337全国智能化举报平台提交线索,紧急情况直接拨打110。

  匿名与实名均可:两种举报方式都被允许,实名举报更利于核查单位联系反馈;线索查实后,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获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