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对结婚证真伪有核实义务吗?

2026-08-13 10:00 来源:成长探索家

  在无锡婚外胚胎案中,医院对结婚证真伪的审查义务被推上风口浪尖——法律只要求医院做“形式审查”,即核对证件外观与当事人是否一致,但无需也不具备条件与民政局数据库实时联网验证,这恰恰给伪造证件留下了可乘之隙。

  一、医院核实义务的现行法律标准

  规定依据:根据国家卫健委《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机构必须查验不育夫妇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备案,但未要求与民政系统联网核验真伪。

  审查性质:多位律师指出,目前医院的证件审核属于“形式审查”——核对人证是否相符、证件外观是否正常,不承担实质真伪鉴定责任。多家医院在咨询中也明确表示,做试管必须带结婚证原件并“刷脸、拍照”,但无法现场验证证件真伪。

  卫健委态度:上海卫健委针对此案答复称,院方按规定查验了证件,尚无证据表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形式审查为何会被“钻空子”

  联网缺位:医院未与公安、民政系统联网,无法在办证时实时查询结婚登记信息。律师解释,这种信息共享可能带来个人隐私泄露风险,因此目前大多数医院仅靠人工肉眼比对。

  流程漏洞:本案中,丈夫与第三者持伪造结婚证成功建档,说明外观仿真度高的假证足以通过人工核验。而原配朱女士持真实结婚证要求销毁胚胎时,医院却以“无法核实真伪”为由拒绝,暴露出审查流程缺乏回溯复核机制。

  宽严不一:不同医院对形式审查的严格程度不同。有的医院要求当事人通过“随申办”等政务App现场亮证,有的则相对宽松。

  三、争议焦点与改进方向

  责任边界:医院是否应承担更严格的实质审查义务?律师认为,在现有法规下医院已做到合规,但“不够严谨”。有观点指出,医院是假证的“受害方”,甚至可向造假者索赔。

  制度呼声:事件引发公众呼吁辅助生殖机构应尽快接入政务数据平台,实现证件真伪即时查验,堵住“假证过审”的漏洞。

  处罚失衡:本案中造假者仅被行政拘留5日,违法成本过低,也侧面削弱了医院主动从严审查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