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养生馆诱导消费20万元,法院判了!

2026-08-13 10:41 来源:时事新观察

  近日,江苏扬州一家美容店因通过“360元特惠文眉”广告引流,以“软暴力”手段强迫消费者高价消费,涉事店长和顾问已被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刑并处罚金,但消费者损失尚未全额追回。

  一、低价引流+封闭施压:两个小时的强制消费套路

  引流与孤立:2023年8月,消费者钱丹丹在短视频平台看到360元特惠文眉广告,到店后被直接带入独立单间,美容师在不告知价目表的情况下快速为其敷上麻药,并用无法清洗的特制药水勾勒眉框,彻底断绝顾客中途离店的可能。

  制造痛感与恐吓:当她坚持只做低价项目时,美容师便改用粗针在麻药边缘轻扎制造刺痛,并声称“低价套餐全程都这么痛”,同时再轮番展示低价项目失败对比图、渲染容貌焦虑,连续施压长达两小时。

  被迫成交:最终钱丹丹被迫刷卡支付了9980元的“高端定制”套餐,随后又被推销激光祛斑项目,在未敷麻药的情况下直接操作,导致面部持续灼痛。几天后,其脸部红肿溃烂,被医院确诊为面部二度烧伤。

  二、惯犯团伙与法律后果:曾半年强迫22人,涉案15万

  团伙作案规模:经查,该美容店为外地连锁品牌加盟店,店长梁明丽与美容顾问刘晓琴长期照搬总部培训的“宰客”流程。自2023年3月起,她们通过故意整丑容貌、加剧操作痛感等方式,在半年内强迫22名女性消费者接受高价美容服务,涉案总金额达15万余元。

  定罪与判罚:到案后,梁明丽曾辩称“谁家做生意没有营销策略”,但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2026年2月5日,梁明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刘晓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消费者困境:一审判决后,两名被告人仅退回个人获取的提成款项,由于全部营业资金已流入外地的总公司,受损消费者的款项尚未全部追回。

  三、消费警示:面对“软暴力”推销,牢记“破窗”三招

  守住“不单独进单间”原则:消费者应坚持在大厅公共区域洽谈项目与价格,面对店家“进房间给您看效果图”等邀约,可明确表示“不确认项目绝不敷麻药或上定型药水”。

  牢记“不现场转账”底线:面对轮番推销与施压,可借口“未带够钱”“回去跟家人商量”或“考虑两天再付款”,以此打破对方营造的封闭施压环境,为自己争取脱身时间。

  留证与报警双保险:留存好商家给的价目表、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一旦遭遇强制推销或人身自由限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而非被店家引导去“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