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炸街噪音刺死辅警案”一审死刑判决后,被告人王某已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已移交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但二审具体开庭时间尚未公布。
一、二审目前进展:已上诉,开庭时间待定
一审判决情况:2026年5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52岁的被告人王某死刑,并判赔偿死者父母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上诉状态:一审宣判后王某不服,已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贵州省高院已受理。
开庭时间:截至当前(2026年8月13日),二审尚未开庭,具体开庭日期需等待贵州高院的通知与安排。
二、案件核心背景:炸街噪声引发的悲剧
案发经过:2025年5月29日凌晨,长期受“炸街”摩托车噪声困扰的王某,在两次被轰鸣声吵醒后情绪崩溃,持折叠水果刀出门报复。他在贵阳云岩区街头将骑改装摩托路过的19岁辅警付某捅刺致死。
关键事实:司法鉴定显示,付某的摩托车排气管被非法改装,拆卸了消音器,实测噪声高达110.9分贝,远超国家92分贝的限值。
三、争议焦点:一审死刑判决与上诉理由
法院认定:一审法院认为付某深夜骑行噪声较大的摩托车虽有不妥,但仅构成行政违法,且证据显示其案发前骑行不频繁,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过错。王某作案手段残忍,提前准备刀具,连续捅刺要害部位十余刀,虽有坦白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
上诉理由:王某上诉称付某作为警务辅助人员具有重大过错,其违法扰民行为是直接诱因,“一审量刑过重”,希望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