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即社保“第六险”)当前主要覆盖的是经规范评估后被认定为重度失能、且失能状态持续满6个月的参保人员,重点保障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的最困难群体。
一、覆盖对象的“硬门槛”:失能等级与持续时长
失能等级要求:制度起步阶段,保障对象统一为经国家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评定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后续将根据运行情况逐步扩大范围。
失能状态时限:须经规范诊疗后,失能状态持续满6个月以上,方可提出申请评估。
申请与评估流程:需由本人、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经专业评估员实地评估、公示无异议后,自结论出具次月起享受待遇。评估费用首次及符合标准的复评由长护险基金承担,不符合条件者个人承担。
二、全覆盖设计:城乡一体,没有身份门槛
全民参保:制度覆盖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无论就业人员、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还是城乡居民,均按规定同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护险。
城乡同池:参保人无论来自城市还是农村,均从同一个基金池报销费用、享受同等核心待遇,实现制度层面的待遇公平。
困难群体托底: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资助代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困境儿童视同参保;支持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及近亲属代缴保费。
三、待遇享受:护理服务与差异化报销
统一的护理项目:全国执行统一的服务项目目录(共36项),包含协助进食/沐浴等20项生活照护类和吸痰/导尿等16项医疗护理类项目,精准满足最迫切的照护需求。
自选护理方式:参保人可在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三种模式中自主选择。
报销比例差异化:
按就业人员(单位职工)参保的,基金支付70%左右;
按未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参保的,基金支付50%左右;
政策向居家和社区护理倾斜,报销比例更高;
待遇不设起付线,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超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