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曾女士因名创优品一次性内裤在穿着时脱落而公开维权,但品牌方以“未收到实物样品”为由暂无法核实;在实物缺失的情况下,消费者仍可通过保留购买凭证、复现证据等方式主张索赔,但举证难度显著增加。
一、事件核心:消费者投诉与品牌回应
消费者遭遇:2026年8月5日,曾女士出差穿着名创优品一次性内裤走在广州街头时,裤身整片脱落掉在地上,腰间只剩松紧带;回到酒店后换穿同包装最后一条内裤,仅半小时再次破损成“蜘蛛网状”。
品牌回应:8月12日,名创优品发布情况说明,称已对随机抽检及涉事门店封存的30个批次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但品牌同时指出,视频发布方目前未能提供涉事实物样品,因此暂无法核实产品具体来源、使用场景及破损成因。
当前状态:涉事产品仍在正常销售,未下架;品牌表示若后续取得实物样品并确认存在质量缺陷将依法担责,同时也保留对捏造事实、恶意传播行为维权。
二、消费者能否索赔的法律分析
举证责任分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主张产品存在缺陷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需提供购买凭证(订单记录、支付截图)、产品破损证据(视频、照片)以及损害事实(如人身或财产损失)。
实物缺失的障碍:品牌方以“未收到实物”为由无法鉴定破损原因,消费者若缺乏涉事内裤实物,将直接影响产品质量鉴定程序;但消费者仍可用其他证据主张索赔——如同包装剩余内裤的破损测试、购买渠道的批次溯源、第三方检测报告等。
索赔路径建议: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对涉事批次产品进行抽检;若存在其他消费者提供同类质量问题证据,可联合发起集体投诉或诉讼,以“批次性质量隐患”为由主张权利。
三、消费者如何在实物缺失下有效维权
保留消费凭证:订单截图、支付记录、外卖平台订单详情等是证明购买关系的关键,缺此凭证将无法锁定具体产品批次和来源。
收集旁证材料:发生破损后第一时间录像、拍照,记录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若同包装内仍有剩余产品,务必保留完整包装,可作为“同批次比对”的旁证提交监管部门。
争取监管部门介入:向12315平台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对涉事批次产品启动比对性抽检;若检测结果与消费者投诉一致,可反向夯实索赔基础。
关注行业新标准:2026年11月1日起,我国首个《一次性内裤》行业标准(FZ/T64125—2026)将正式实施,届时产品检测将有更明确的国家依据,消费者维权环境将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