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通告具强制效力,公司处罚直接违规
官方明确不得处罚:2026年8月9日晚,“上海发布”转发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等多部门通告,明确要求因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
人社部门定性: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在台风天气处罚迟到员工“绝对不允许”,政府通告虽未写入法律条文,但作为恶劣天气的临时性政令,与法律补充条款一样具有强制性。
公司制度不得凌驾:企业内部的考勤规定不能与政府应急要求和劳动者法定权益相抵触,在极端天气下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是首要原则。
二、公司处罚理由与实际情况的矛盾
“提前一天请假”不切实际:台风带来的暴雨、积水、地铁停运属于不可预判的突发状况,员工无法提前一天获知通勤风险,强行要求提前报备脱离现实。
扣罚金额远超常规:该员工称平时迟到一次仅罚200元,此次因台风顾虑请假1小时却被扣近1500元(当月绩效按0.8核算),另一名员工被扣50%绩效,批假主管也受重罚。
“弄虚作假”指控不当:公司内部通报称员工“以事假掩盖迟到事实”,但员工因天气恶劣主动请假、规避危险通勤,属于正当避险,不应被定性为违规。
三、员工维权途径与法律提醒
投诉解决渠道:受处罚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人社部门明确表示可通过此途径解决。
协商与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如与公司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证据保存建议:律师提醒,遭遇类似不合理扣罚时,注意保存气象预警信息、请假记录、交通受阻证明及公司处罚通知等证据,及时拨打12333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