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模式:是否囤货与自主定价
委托代买特征:代购不提前囤货,消费者下单后按指示采购,价格以境外专柜价加合理服务费(通常8%-12%)结算,无固定定价。
加价转卖特征:代购提前囤积热门款现货,自己设定零售价并赚取差价,价格长期固定且明显低于专柜时需警惕假货风险。
价格作为信号:真代购到手价通常为专柜8-9折(含税费运费),长期低于7折且声称全新专柜货的,基本可判定为以加价转卖为名的假代购。
二、合同履行:消费者指示权与代购自主性
委托代买:代购须遵从消费者对品牌、款式、购买时间地点的具体指示,购买凭证和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加价转卖:代购自主决定采购渠道,消费者无权过问采购细节,代购以自己名义完成交易并承担货源风险。
司法实践案例:南宁江南区法院判例中,商家明确标注“代购”并按消费者指示在澳门采购,法院认定构成委托合同关系,代购不承担国内销售者的标签责任。

三、法律责任:售后处理与退换规则
委托代买责任:代购仅对自身过失负责(如未验货导致假货),消费者需直接向境外卖家追责或证明代购重大过失;通常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加价转卖责任:代购属于消法中的“经营者”,需承担假一赔三惩罚性赔偿,且消费者有权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网络交易渠道)。
关键证据:聊天记录中代购是否承诺“支持专柜验货”“假一赔三”,以及交易是否走第三方平台担保,直接影响法律关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