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不可抗力导致的停工?

2026-08-13 20:21 来源:凡尘烟火快照

  上海一名员工因台风天暴雨积水、地铁停运而临时请假1小时,被公司以“未提前一天申请”为由扣罚近1500元绩效,当地人社局已明确认定该处罚违规,并指出政府恶劣天气通告具有强制效力。

  一、事件为何被认定为违规

  处罚依据被否决:涉事公司发布处罚决定,认定员工“未按制度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事假申请,属于弄虚作假”,扣除当月20%绩效,约1500元,同时连带处罚了审批请假的人事负责人(绩效扣50%)。

  政府通告具强制力:上海市交通委、公安局等部门早在8月9日发布通告,明确因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

  人社局定性:青浦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该处罚“绝对不允许”,政府恶劣天气通告与法律补充条款一样具有强制性,受罚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二、政府通告的法律效力与适用条件

  通告性质:该类通告虽未写入正式法律条文,但属于政府在特定恶劣天气下临时作出的强制性行政指令,企业必须执行。

  适用前提:上海发布暴雨、暴雪等红色预警时,职工因预警造成的误工,企业不得按迟到或缺勤处理。 本次事件中,当地气象台发布了暴雨预警,政府相应启用了鼓励居家办公及误工保护措施。

  企业制度不可对抗公共规则:企业内部规章必须服从于政府应急管理规定与劳动者基本权益,不可借“公司制度”之名规避公共政策。

  三、企业应对不可抗力停工的正确做法

  启动柔性与人性化考勤:极端天气属于不可预判的突发状况。企业应在预警发布后,主动调整为弹性考勤,允许员工推迟到岗、居家办公或因安全原因临时请假,不以此为旷工或违纪处理。

  事前预案与制度衔接:企业应在规章制度中增设“不可抗力/极端天气应急条款”,明确台风、暴雨等情形下单日考勤灵活执行、审批流程简化,避免死板套用“提前一日请假”的日常流程。

  事后关爱而非追责:员工在极端天气下优先保障人身安全是正当避险。企业应表达理解与关怀,而非倒查考勤、重罚避险员工,唯有“有温度的制度”才能赢得员工忠诚与职场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