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经过:司机虚构标准多收一倍车费
事件背景:乘客从深圳北站打车前往东莞凤岗,到达目的地后计价器显示金额为120元。
虚报收费:司机吴某为谋取额外收益,虚构巡游出租车收费标准,虚报高速费用,先要求乘客支付256元,后"优惠"至251元,并通过微信全额收取。
当前结果:多收取的费用已被退回,司机被立案处罚。
二、处罚依据: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认定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认定司机吴某涉嫌实施了"不按照规定的计价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车费"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处罚直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处罚款1000元。
处罚性质:该处罚针对的是司机虚构收费标准、向乘客索要超额车费的行为,而非计价器本身的问题。
三、隐蔽的收费话术:司机如何算出251元
虚构计算公式:司机向乘客解释收费时说:"表上120元,加15块钱高速费是135块钱,乘以1.9等于256块钱,便宜点250元,就收251元。"
监管口径:这一套说辞被执法部门认定为虚构巡游出租车收费标准,不属于任何合法计价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