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消员工福利年假的行为是否合理?

2026-08-14 04:34 来源:阡陌浮生记

  上海一员工因台风天通勤受阻临时请假1小时,被公司以“未提前一天请假”为由扣罚近1500元绩效,不仅人社局判定该处罚违规,涉事公司还被曝出连续6年0人参保、6年改名8次等严重合规问题,其管理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均存在巨大疑问。

  一、处罚行为背离规定与情理

  直接违规: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明确表示,公司在台风天气处罚迟到员工“绝对不允许”,政府已发布通告要求因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给予纪律处分,该通告具有强制性。

  机械僵化:员工因暴雨积水、地铁停运担心迟到而申请1小时事假,公司却认定其“弄虚作假,以事假掩盖迟到事实”;就连批假的人事也被连带处罚,突出暴露了管理制度缺乏温度与变通。

  处罚力度异常:该员工称平时迟到一次仅扣200元,此次却扣罚当月绩效20%、金额近1500元,反差极大。

  二、公司自身存在严重合规缺陷

  长期零参保:企业信用信息显示,涉事公司(上海讯天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4年连续多年0人参保,2025年仅1人参保。

  频繁改名:2020年至今,该公司6年间改名8次,从“上海我智机器人有限公司”一路更名为现名,存在规避用工责任的嫌疑。

  资本虚高:今年1月注册资本从9900万激增至12.9亿元,但参保人数未同步增加,形成鲜明对比。

  三、公司取消员工福利年假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年假是法定权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即享有带薪年休假(5~15天不等),用人单位应统筹安排,未休年假须按日工资300%支付报酬。

  取消即属违法:公司不可单方以内部制度或处罚为由取消员工依法享有的年假福利,否则违反劳动法关于“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及福利”的规定。

  法院支持维权:若公司拒不安排年假或拒不支付报酬,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陕西等地人社部门已发文强调对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开展日常巡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