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位家长花48万元托人给子女办“事业编工作”,事没办成,钱还能要回来吗?法院的答案是:能退本金,但不给利息。据公开报道,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花钱买编违背公序良俗、相关委托行为无效,判决中间人返还剩余28万元本金,同时驳回了家长的利息请求。事业编招录“凡进必考”的铁律,再次给所有想走捷径的人敲响警钟。[1]
这起引发热议的“花48万买事业编”案件,发生在山东济南。2023年12月4日,市民启亮为了给子女解决“事业编工作”,经熟人介绍找到中间人贾鑫,分两次向其转账共计48万元。贾鑫收款后在聊天记录中明确承诺“办不成都退回,一分不差”。然而,相关工作始终没有办成。启亮多次催促退款,贾鑫仅返还20万元。2024年12月23日,贾鑫向启亮出具书面承诺书,确认收到48万元用于“协调其子女工作事宜”,并承诺限期返还剩余28万元,但到期后仍未履行。启亮起诉至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贾鑫返还28万元本金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1]
父母供子女上事业编,为什么愿意花48万“托关系”?
“事业编”三个字,在许多人心中等同于“稳定”。这种稳定,既包括收入的可预期性,也包括职业声望和社会认同。尤其在经济波动、就业压力增大的背景下,编制岗位的吸引力被进一步放大。很多父母觉得,子女一旦进入体制内,就解决了“人生大事”,为此宁愿拿出多年积蓄。
但为什么偏偏要走“托关系”这条路?一个关键原因是信息不对称。部分家长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流程和纪律缺乏了解,或者听信了“内部指标”“可操作”等传言,误以为“考试只是走过场,关系才是硬道理”。还有一些家长看到身边个别人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了工作,便形成了“不花钱办不成事”的误判,从而把希望寄托在中间人身上。
从经济账看,48万元在不少城市已足够支付一套小户型首付,或支撑子女数年备考培训。选择把它交给一个“中间人”,本质上是一场豪赌。即便最终法院判决退还本金,期间的资金占用、机会成本和精力消耗也已无法挽回。更可怕的是,有些家庭因此背上债务,甚至引发家庭矛盾,得不偿失。
花钱买事业编在法律上如何定性?为什么法院说“违背公序良俗”?
花钱买事业编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是司法实践中的统一认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谓“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事业编制属于公共资源,其配置必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录程序进行。花钱托人办理事业编,试图通过非正常渠道抢占公共岗位,直接破坏了公平竞争机制和公共管理秩序,属于典型的违背公序良俗行为。因此,启亮与贾鑫之间形成的“委托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无效,双方关于“办不成退款”的约定也随之失去法律约束力。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合同无效,那中间人是不是就不用履行退款承诺了?”并非如此。合同无效不等于不用还钱。法律虽然不支持“花钱买编”的目的,但也决不允许任何人通过无效行为获利。这就要看第二个层面的处理。
舆论场观察:该案被媒体报道后,“花48万买事业编”迅速登上热搜。中国蓝新闻等媒体账号转载报道了该案,相关话题下讨论热烈。[2]有网友评论:“这不就是纯骗么?如果没定诈骗,难道是承认他确实能搞到事业编?”也有网友表示:“法院判得好,既没让中间人白拿钱,也没让家长占到便宜。”还有声音呼吁“应该追究中间人诈骗责任”。这些观点中,前两者属于情绪化表达,后者属于对刑事责任的猜测。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在民事判决中并未认定贾鑫构成诈骗犯罪;是否涉嫌其他违法,需以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结论为准。我们应区分“事实”与“观点”,不能把网友推测当作法律定性。
合同无效后,为什么本金要退、利息却不赔?
本金必须返还,利息不予支持,这是法律对无效行为后果的“双向规制”。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济南案中,贾鑫实际收取48万元,已退还20万元,剩余28万元应当返还。贾鑫辩称自己只是中间人,款项已转给案外人,但未提交充分证据,法院不予采信。这告诉我们:收款人不能以“钱已转走”为由逃避返还义务,法律只看资金流向和实际控制关系。
然而,启亮要求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的请求被驳回。原因在于,他明知“花钱买事业编”是不正当的,仍然主动支付巨额款项,自身具有明显过错。法律不能支持一个过错方通过无效行为获得额外收益,哪怕这笔收益只是“利息”。换句话说,法律既不让中间人白拿钱,也不让“买编人”白赚利息——双方都要为自己的投机行为付出代价。
这一裁判逻辑在类似案件中具有普遍的参考价值。政法机关也多次提醒,求职就业应通过公开、公平、合法渠道进行,切勿轻信“有关系”“能运作”的承诺,以免陷入“钱花了、事没办、维权难”的困境。[3]
面对“内部指标”“花钱办编”承诺,求职者该怎么办?
唯一合法路径是参加公开招考,任何“包办入编”的承诺都是骗局或无效行为。
事业单位招聘有严格的制度和流程。所谓“逢进必考”,意味着没有经过统一考试和考核,任何人都无法获得事业编制。与其四处托人,不如做好以下几件事:
第一步:认准官方信息渠道
事业编招录公告一般由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发布。不要相信“内部渠道”流出的“指标”,更不要在非官方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第二步:规范参与招录流程
完整的招录流程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时限和标准。在此过程中,正规单位不会收取“报名费”以外的任何“协调费”“打点费”。
第三步:识破常见骗局
- 骗局一:“有内部关系,先交定金再办事”——收钱后往往以“正在运作”“领导出差”等借口拖延,最终失联。
- 骗局二:“面试包过,不过全额退款”——实为概率游戏,过了就归功于“关系”,没过则退钱,骗子赚取“运作费”并占用资金。
- 骗局三:“先办成后付款”——一旦你相信对方确实能办,后续会以“需要打点”“疏通关系”为由不断索钱。
针对这类骗局,政法机关曾明确提示:花钱“托关系”“走后门”就能从临时工变成有编制的正式工,这很可能是不法分子的诈骗伎俩。[3]
| 问题 | 依据 | 适用条件 | 操作步骤 | 常见误区 | 注意事项 |
|---|---|---|---|---|---|
| 如何合法获得事业编?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凡进必考”制度 | 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户籍等条件 | 1. 关注官方公告;2. 网上报名;3. 资格审查;4. 笔试;5. 面试;6. 体检;7. 考察;8. 公示;9. 聘用 | 认为“内部指标”可绕开考试;认为“有关系”能改分、能体检通关 | 不向个人账户转账;不轻信口头承诺;保留所有官方通知和缴费凭证 |
如果已经支付了钱,怎么办?
第一步:停止继续付款;第二步:收集全部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凭证、聊天记录、录音录像、承诺书等;第三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寻求律师帮助;第四步: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财产。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
关于“花钱买事业编”的常见疑问解答
提问1:父母花钱给子女买事业编,钱能要回来吗?
可以要求返还本金,但利息可能不支持。济南案例中,剩余28万元本金获得法院支持,利息请求被驳回。前提是能证明支付事实、请托事项及未完成结果。建议保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和书面承诺。[1]
提问2:中间人收钱后办不成,算不算诈骗?
可能构成诈骗罪,但不一定。如果中间人根本没有办事能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关系、骗取钱款,可能涉嫌诈骗罪;如果中间人确实尝试“运作”,则通常按民事无效合同处理。具体须由司法机关根据证据认定。遇到此类情况,应尽早报警并咨询律师。[3]
提问3:事业编招录的正规流程是什么?
公开招考,逢进必考。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全程公开透明,不存在“暗箱操作”空间。想获得编制,必须靠实力,不能靠“人民币”。
延伸观察:这起案件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什么?
首先,它再次提醒公众,法律不会保护“破坏规则的人”。无论是家长还是中间人,只要试图用金钱置换公共资源,都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其次,它也揭示了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的必要性。如果家长能及时了解正规招考信息,认清“凡进必考”的刚性要求,也许就不会把48万交给一个“中间人”。
从长远看,相关部门还应继续加大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公开的力度,让每一位求职者都能平等获取招考信息、参与公平竞争。当“阳光招考”深入人心的那一天,“花钱买编”的叙事将彻底失去市场。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但“计深远”绝不是在法律边缘试探,而是帮助子女提升能力、把握正规机会。守住法治底线,才是对孩子未来最好的托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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