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实锤:司法鉴定确认“欺诈性抚养”
事实认定:陕西汉中韦先生与妻子何女士2018年结婚,今年4月因妻子行为异常起疑,先后自行做了4份个人DNA检测,均显示3个女儿非亲生。妻子不认个人鉴定,只认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
司法定性:2026年8月6日,汉中市南郑区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结果出炉,再次确认韦先生与3名女儿不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女方婚内与他人生育并长期隐瞒,构成法律上的“欺诈性抚养”。
二、赔没赔:法律依据明确,法院大概率支持
抚养费返还: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实践,欺诈性抚养属于侵害财产权的行为,受欺骗方没有抚养非亲生子女的法定义务,可要求返还实际支出的抚养费。法院通常参照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水平、抚养年限等酌定返还金额。
精神损害赔偿:欺诈性抚养严重侵害男方的人格尊严与情感权益,可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2023-07-2-016-001)明确支持此类诉求。
当前状态:韦先生已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纠纷诉讼,核心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判令返还8年抚育开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三项合计索赔31万元。案件定于2026年8月17日在汉中市南郑区法院一审开庭。
三、同类判例看齐:赔偿金额因证据而异
全国多起案例:近年来同类案件判决普遍支持返还抚养费与精神赔偿。例如河南信阳周某喜案(结婚13年3女非亲生),法院判女方返还抚养费15万元;云南禄劝王某甲案(2孩非亲生),获判抚养费2.55万元加精神赔偿1.5万元。
证据关键:索赔能否足额支持,关键在于证据完整性,包括亲子鉴定报告、支付凭证(转账记录、购物发票、学费票据等)。律师指出,男方需尽可能提供抚养支出的详细记录。
赔偿有限度:法院通常只支持“必要合理”的抚养支出,超出范畴的大额花销不一定全支持;精神赔偿一般在2万至10万元区间浮动,具体视过错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