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天请假未获批被处罚,员工如何维权?

2026-08-14 05:10 来源:街头亲历录

  一、事件违规认定:官方明确处罚无效

  人社局定性:上海市青浦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该公司在台风天气处罚员工的行为违规,“这种做法是绝对不允许的” 。政府发布的恶劣天气临时通告具有与法律补充条款同等的强制性 。

  事前已有规定:8月9日晚,“上海发布”已转发通告,明确因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给予纪律处分 。

  二、员工维权路径:三步走维权策略

  第一步:收集关键证据:员工需重点保存三类材料——遭遇交通受阻的现场照片或视频、与公司沟通请假的聊天记录及系统截图、工资单和考勤记录 ;同时保留政府发布的台风预警和停工通告官方截图。

  第二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受处罚员工可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如青浦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人社局已明确告知受罚员工可通过此渠道解决 ;投诉时提交上述证据材料,要求责令公司改正违规处罚并返还扣款。

  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若劳动监察协调无果,员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扣罚绩效工资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不得克扣工资”的规定,要求返还被扣工资及赔偿 。

  三、法律保护与风险提示:多重防线保障权益

  政府通告的强制效力:虽然上海官方通告未直接写入法律条文,但人社局明确其为政府在恶劣天气下发布的临时通告,具有强制性,公司不得以内部制度为由拒不执行 。

  不可抗力原则保护:台风导致交通中断属于不可抗力,员工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到岗,不应被认定为旷工或违纪;《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

  公司制度不得凌驾法律:即使公司内部规定“请假需提前1个工作日”,在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情形下,该规定的适用性应受到合理限制,公司不得以此为由处罚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