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最低工资三档分别适用于哪些地区?

2026-08-14 08:21 来源:社会速览台

  湖南省从2025年9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三档月最低工资分别为2200元、2000元和1800元,其中长沙市中心城区执行最高档2200元/月,县域执行2000元/月,其他市州根据本地经济水平在省级三档中自行选定执行。

  一、湖南最低工资三档标准及内涵

  2025年7月30日,湖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劳动者):2200元/月(最高档)、2000元/月(中档)、1800元/月(最低档),每档较2024年上调100元,最高档增幅4.8%。- 三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劳动者):22元/小时、20元/小时、18元/小时,每档较2024年增加1元/小时。- 工资内涵: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但不包含加班工资、特殊环境津贴(如中夜班、高温、井下等)、奖励性工资、非货币性收入(伙食、住房等)、单位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国家规定福利待遇。

  二、各市州适用档次及地区划分

  各市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省级三档标准中自行选定,并报省厅备案,并非全省统一划定每一档的绝对地域范围。- 最高档(2200元/月):主要适用于经济较发达地区,目前已知长沙市中心城区(如芙蓉区、天心区等)已明确执行此标准。- 中档(2000元/月):适用于中等发展水平地区,如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等县域已明确执行此标准。- 最低档(1800元/月):适用于省内其他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如郴州市北湖区等部分市州下辖区县执行此标准。- 机动选择权:其他尚未公布具体档位的市州(如株洲、湘潭、衡阳等),需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

  三、政策关键亮点与执行要求

  覆盖面广: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合同制劳动者同样适用。

  与多项待遇挂钩: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病假工资(按最低工资80%计发)、试用期工资、加班费计算基数、停工停产生活费、计件工资兜底标准等均将随之提高。

  维权渠道明确: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须补足差额;逾期不支付的,需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可拨打12333热线、向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