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赠钱返还判决:167.9万必须还!

2026-08-14 09:11 来源:城市变化速览

  广东清远中院近日二审判决,一名婚内出轨并育有私生女的丈夫赠予第三者的167.9万元需全额返还,法院明确妻子无义务用共同财产抚养私生女。

  一、核心判决结果:167.9万全额返还

  返还对象与金额:广东58岁男子曹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李某发展婚外情并育有一女,向其赠予房产及转账合计167.9万元。二审法院判决李某全额返还该款项及利息。

  房产赠与无效:曹某花费98万元为李某购置房产,法院认定该赠与行为基于不正当关系,违背公序良俗,自始无效。

  抚养费抗辩被驳回:丈夫主张转账中65万元为私生女抚养费,要求扣除。法院明确妻子对非婚生女无法定抚养义务,抚养费只能由生父个人财产支付。

  二、判决的三重法律逻辑

  夫妻共同财产不可擅自处分:曹某未经妻子陈某同意,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侵犯了配偶的财产平等处理权。

  公序良俗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为维持婚外情而进行的赠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法律不承认其效力,赠与行为自始无效。

  过错方与第三者的责任切割:仅扣除李某实际支付的30.8万元购车款,其余抗辩均不被支持,清晰划清了责任边界。

  三、对维权者的实务启示

  证据是追回的关键:原配需系统保存转账流水、购房合同、付款单据等证据。此案中,妻子正是凭借完整的证据链赢得诉讼。

  知情人对抗辩无效:即便丈夫辩称妻子知情或“私生女被全家视为家庭成员”,法院均不采纳,沉默不等于同意。

  法律明确支持全额追回: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违反忠实义务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行为无效,配偶有权要求全额返还,而非仅追回“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