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央视及各级媒体密集曝光了直播带货领域的多重乱象,从“坑位费”合同诈骗、AI合成虚假直播,到午夜色情引流和隐晦话术售假,其中一起以明星为噱头骗取商家2600余万元的案件近期终审宣判,三名主犯被判十年以上重刑,揭开了行业野蛮生长背后的系统性风险。
一、明星“坑位费”骗局:从保量承诺到合同诈骗
事件核心:2024年1月,贵州某腊肉厂负责人王女士支付10万元“坑位费”,与上海某传媒公司签约,对方承诺由明星夫妻出镜带货并保证百万销售额。直播中她的腊肉产品未与明星同框,最终仅卖出1单,备货170万元货物积压,公司随后人去楼空。
案情升级:检察机关介入发现,该案实为团伙精心策划的合同诈骗。三名创始人汤某某、王某甲、王某乙利用3家空壳公司,以“明星引流+保底销量”为诱饵,在3场直播中向330家商户收取坑位费2600余万元,实际销售额仅68万余元。
司法结果:2026年1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三名主犯因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十年十个月至十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20万至30万元罚金。
二、AI技术造假:虚假直播与低价陷阱
新型手段:央视曝光了利用AI技术合成虚假带货视频的骗局。不法分子截取他人真实直播画面,用AI生成推销话术,在平台循环播放,画面全程无真人出镜,却营造出“火热抢购”的假象。
受害人群:此类直播间瞄准中老年人,以“原价2000元、福利价200元”等超低价诱骗消费者。2025年底至2026年初,上海普陀区已查实近50名被害人,多为60至70岁老人,虽单笔金额不大,但累计受骗金额已达1万余元。
平台监管漏洞:骗局通过“平台引流→私域下单→拉黑失联”闭环运作,脱离平台直接交易。2026年7月,涉案三人因诈骗罪被普陀区法院判刑,其中主犯吴某甲获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三、售假与违规话术:隐晦表达规避平台审核
“大牌平替”售假:央视曝光了直播间通过“指代性话术”售假的产业链。主播不提品牌名,而是用“鸟家”“香家”“驴牌”等暗语替代,甚至通过“火烧面料”等表演误导消费者,广州等地警方已破获多起类似案件,查获大量假冒奢侈品。
AI假直播再升级:部分直播间利用AI软件伪造“明星同款”讲解视频,截取他人脸部和声音合成,消费者刷到的“大牌讲解”实为AI生成的虚假内容,警方已打掉利用AI生成虚拟主播进行虚假宣传的团伙。
监管与司法应对: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指出,即使不露出品牌Logo,只要向消费者暗示与特定商标有关、造成混淆,就构成商标性使用,同样侵害商标权。2026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平台经营典型案例,明确直播带货中的“临场发挥”“口误”不能免除法律责任,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将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