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子误签谅解书后能否成功撤回?

2026-08-14 08:38 来源:浮世众生窗

  在“日本男子在韩性骚扰中国游客”事件中,受害者张小姐因语言不通误签了刑事谅解书,从法律角度看,她存在成功撤回的可能,但在本案判决已生效的背景下实际操作难度极大。

  一、法律上存在撤回谅解书的空间

  核心法律依据:根据中国《民法典》,若谅解书的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张小姐明确表示“身在异国,受语言和司法流程限制,并不清楚法律后果”,这符合“对谅解书的法律后果存在重大误解”的法定情形,是她申请撤回的主要法律支撑。

  受害者主张的一致性:张小姐反复强调“自始至终从未原谅对方”“并非本意”,这为证明“签谅解书违背真实意愿”提供了重要的情感和事实基础,有助于在法律上主张该谅解书并非真实意思表示。

  二、受害者曾尝试撤回但受阻

  委托律师失联:张小姐在意识到问题后,曾委托律师办理撤回谅解书事宜,但遭遇原律师辞任,接手的新律师始终未联系她,导致她“无法确认申请有没有实际处理”,撤回程序陷入停滞。

  信息被隔绝于流程之外:张小姐作为被害人,未收到任何官方宣判通知,是通过记者才得知一审判决结果,反映出她在整个司法程序中处于被动地位,缺乏维权所需的信息和协助。

  三、撤回面临的现实障碍与后续路径

  判决已生效:韩国釜山地方法院已于8月12日作出判决,认定犯罪性质恶劣但对被告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张小姐也承认“判决已经落地,想要改变现有结果存在不小的现实阻碍”。

  后续可行路径:张小姐表示会先厘清剩余的法律选项再做打算。从法律角度,她可尝试通过以下途径继续维权:一是收集证明“重大误解”或“欺诈”的证据,向韩国法院申请撤销谅解书;二是与领事馆保持密切沟通,寻求外交层面的协助;三是考虑是否可以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或对早期警务处置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