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一位消费者在“好想来”零食店付款111.35元,因觉得价格异常当场复称,结果发现实际货值仅64.8元,近一半的差额究竟是秤出了问题还是人为失误,品牌方的回应和门店后续的“神操作”让争议彻底炸开了锅。
一、事件经过:近半价差与店家的“神操作”
消费者维权:8月11日,张先生在河南周口扶沟县崔桥镇的好想来门店购买散装零食,结账支付111.35元。离店后他觉得分量不对,立即返回要求复称,店员重新核算后显示实际仅需64.8元,多收了46.55元,差额接近实际货值的72%。
门店态度:店员虽然退还了多收的款项,但态度蛮横、拒绝道歉,还收走了张先生第一次付款的原始小票。张先生将这段经历拍成视频发到网上后,门店非但没有自查,反而选择报警,警方核实情况后认定属正常维权,未进一步介入。
二、品牌回应:秤具统一配发,但“操作失误”成万能解释?
官方口径:8月13日,好想来官方客服回应称,门店使用的公斤秤由总部统一配备,门店无权自行购买,且计量器具均定期检定校验,不存在私自改装。消费者对称重有异议可回店复秤,多收款项可退款。
反复出现的解释:这并非好想来首次因称重问题引发争议。2026年初,浙江宁波消费者购买100.88元零食,复秤发现多款商品短重,累计多收6.41元,品牌当时回应是“新员工操作失误”。再往前,2024年8月辽宁阜新有消费者买65元零食被称出119元,涉事门店同样称是“工作人员疏忽”。 同一种解释反复出现,让公众难以信服——为何失误的方向永远是“多收”,而非“少收”?
三、法律与监管视角:是失误还是欺诈,关键看“故意”
法律界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商家存在主观故意的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赔偿金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区分的关键在于差错成因: 若是设备故障或操作失误,通常协商退款即可;但若存在刻意改动秤具或长期虚标重量,则构成欺诈,需承担惩罚性赔偿。
当前进展:8月14日,扶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相关投诉已下派至辖区市监所,正在立案调查调解中。涉事门店的电子秤贴有检验合格标志,但为何出现如此巨大的差额,仍待官方核查结论。
消费者提醒:购买散装称重商品时,务必当场核对小票上的重量与价款,保留好小票、支付记录等凭证。若发现异常,可拨打12315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