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档差异化新标准落地
一类地区(广深):广州月最低工资调整为 2680元,深圳调整为 27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均为 25.4元/小时。
二类地区(珠三角四市):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统一执行 23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资为 21.9元/小时。
三类地区(粤东粤西粤北):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江门等15个地市执行 204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资为 20.2元/小时。

二、保障范围扩大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新业态从业者被纳入:政策首次明确提出推动将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保障范围,企业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关联待遇同步调整:最低工资上调将直接带动加班费计算基数、病假工资底线及停工停产生活费等多项劳动待遇的同步提高。
三、执行规则与合规要点
工资构成排除项: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加班费)、中夜班及高温等特殊环境津贴、法定福利待遇,用人单位须按规定另行支付。
计件与试用期兜底: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折算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标准;试用期工资同样不得低于新最低工资。
监管与维权通道:用人单位低于标准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限期补足差额,逾期不支付的需加付50%至100%赔偿金;劳动者可通过12333热线或属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