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司该缴的社保 个人承担”话题冲上热搜,核心争议在于:2026年社保全额实缴全面收紧后,部分企业通过降薪、让员工“全额自缴”甚至签“自愿放弃”协议,将本应由公司承担的社保费用转嫁给劳动者,而法律明确这属于违法行为,任何“自愿”协议均无效。

一、法律规定的社保分担规则
五险分担机制:养老保险由公司(约16%)和个人(8%)共同缴纳;医疗保险公司约6%-8%,个人2%;失业保险双方各约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公司承担,个人不缴费。
法定义务不可转移:《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承担法定比例的社保费,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单位应缴部分转嫁给个人。
“自愿放弃”协议无效:2025年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任何关于不缴或少缴社保的约定,包括员工签署的“自愿放弃承诺书”,均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二、企业常见的转嫁手段
直接全额扣薪:公司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本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保部分,导致员工到手工资大幅缩水。
降薪抵社保:以此为“全额实缴”为名降低员工底薪,实际用工成本并未增加,员工权益却被挤占。
威胁要求签署协议:部分企业要求员工签署“自愿承担单位社保”的承诺书,不签则面临辞退或调整岗位。
外包或灵活就业幌子:将全日制员工转为劳务派遣或让员工以灵活就业身份自缴全部社保,从而规避单位缴费义务。
三、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保留关键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社保缴费记录、与HR或老板的沟通录音/聊天记录,证明公司存在“转嫁成本”行为。
与单位书面沟通:正式要求公司依法承担单位应缴部分,保留沟通记录,为后续维权留证。
行政投诉与劳动仲裁:协商不成可拨打12333向劳动监察投诉,或拨打12366向税务部门举报(社保现由税务征缴);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返还多扣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解除合同并索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