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近期密集“1元甩卖”旗下亏损子公司,这既是剥离不良资产、优化报表以保壳的合法商业操作,但也屡屡被用作恶意逃废债务的非法手段,严格区分两者关键在于资金流向是否清白、交易背景是否真实。
一、现象:频发的“白菜价”转让
规模与案例:2026年至今,已有十余家上市公司公告以1元名义对价出售子公司股权,涉及*ST南置、苏宁易购、大晟文化、华阳新材、龙源电力等多家企业。
标的特征:被甩卖的子公司普遍业绩连续亏损、资不抵债。例如,大晟文化子公司中联传动净资产为-1.18亿元,上半年营收为0;苏宁易购剥离的客优仕控股净资产-44.59亿元,负债高达76.68亿元。
表层逻辑:上市公司急于将亏损资产从合并报表中剥离,以优化当期财务数据,保住上市资格并维持融资能力。
二、定性:合法操作与逃债陷阱的边界
合法情形:当1元转让是上市公司真实剥离不良资产、聚焦主业的战略选择(如大晟文化、*ST南置向控股股东剥离地产开发业务转型轻资产运营),且交易价格经审计评估、公开挂牌,不涉及隐匿资产或恶意串通,则属于正常的资本运作。
逃债陷阱:部分1元转让被用作恶意逃废债的工具。例如,浙江江山某家居公司原股东以1元将股权转让给“职业背债人”,并约定支付“背债费”,目的是逃避对43名职工60余万元欠薪的清偿责任。
核心区分标准:资金流向是否真实、公平。若转让伴随隐匿资产、虚假债务转移、或引入无实际经营能力的“背债人”承接债务,则涉嫌逃废债,监管部门可依法撤销交易并追究原股东责任。
三、风险与监管框架
监管介入:市场监管部门对“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股权变更可依法撤销。江山法院就联动公安、人社、市场监管部门,成功撤销了一起逃债性质的1元转让,督促原股东结清全部欠薪。
法律后果:股东若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恶意转移资产逃债,法院可直接“刺破公司面纱”,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或诈骗罪。
投资者警示:购买1元公司股权需警惕信息不对称风险,不仅要承担原股东的出资补缴义务,还可能因目标公司未知债务而被追偿,切勿盲目“捡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