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2026年8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使用从倡议升级为法律强制,违者最高可罚10万元——这份被禁用的具体清单,直接关系到我们日常购物、点外卖和收快递的每个环节。
一、全国统一禁止生产销售的品类
以下制品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不可降解塑料袋- 超薄农用地膜: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餐盒、碗盘等- 一次性塑料棉签:以塑料棒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签(不含医疗器械)- 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为磨砂、去角质等目的添加粒径小于5毫米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及牙膏、牙粉- 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的塑料制品
二、经营场景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品类
在商场、超市、餐饮、外卖、快递等经营场所,以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被禁止或限制提供:- 不可降解塑料袋: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打包外卖及展会活动禁止使用,集贸市场分阶段限制- 一次性塑料餐具: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刀、叉、勺(预包装食品自带的除外)- 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食品自带吸管除外)- 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星级宾馆、酒店不再主动提供塑料梳子、牙刷、肥皂盒、浴液瓶等易耗品- 快递塑料包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减少塑料胶带使用量
三、豁免与处罚要点
政策也明确了例外情形和违规后果:- 豁免范围:医疗包装、生鲜散装食品的预包装袋/保鲜袋、以及应对突发事件期间的应急保障物资不在禁限之列- 处罚标准:企业事业单位违规使用,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生产销售处罚:生产销售违规制品,没收产品并处货值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可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