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该缴的社保转嫁个人?违法且可维权!

2026-08-15 11:55 来源:人间百态录

  近期“公司该缴的社保 个人承担”话题引发热议,核心矛盾在于:社保实缴政策推进下,部分企业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单位缴费部分,通过降薪、强制签协议等方式转嫁给员工,导致到手工资本已不高的打工人进一步减收,而这类操作在法律上明确属于违法。

  

  一、法律划定的缴费分担规则

  法定分工:根据《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单位约16%、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约6-8%、个人2%)、失业保险(双方各0.5%)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完全由单位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单位承担大头:以上海为例,单位缴费比例合计约25.7%(含公积金则为32.7%),个人约10.5%,单位承担了社保总成本的70%以上。

  强制义务不可约定免除:最高法2025年司法解释已明确,任何“不缴或少缴”的约定,无论是否签署自愿放弃协议,均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二、现实中常见的转嫁手段与影响

  直接转嫁:企业将单位应缴部分从员工工资中全额扣除,或要求员工以“灵活就业”身份自行全额缴纳职工社保。

  变相降薪:在社保基数夯实的大背景下,企业通过降低名义工资、缩减其他补贴等方式,将增加的用工成本转嫁给员工,导致到手工资缩水。

  逼迫签署“自愿承担”协议:部分公司以“不签就别干”为由,强迫员工签署放弃或承担单位社保的承诺书,这类协议法律上无效。

  具体案例:有网友反映,月薪1万的企业,按实缴后单位部分约2500-3000元,若转嫁员工承担,到手工资直接减少约20%-30%。

  三、员工遭遇转嫁后的维权路径

  第一步:固定证据: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条(尤其扣款明细)、银行流水、与HR或老板的聊天记录、考勤记录等。

  第二步:协商与投诉:先与单位书面沟通,要求依法承担单位部分;无效后拨打12333(社保热线)或12366(税务热线)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征收机构举报,要求补缴并返还多扣工资。

  第三步:劳动仲裁: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N倍经济补偿金,同时追回被转嫁的社保费用。

  注意事项:社保补缴属于行政职责,须找社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仲裁时效为知道权益受损后1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