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当天,检察机关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流程也迎来了更系统的法律依据,其核心模式可以概括为“线索发现→立案调查→诉前程序(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生态修复监督”五个环节。
一、线索发现与立案:多渠道筛查,启动监督程序
主动履职发现: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如审查刑事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发现生态环境受损线索,例如宁夏盐池县检察院从一起非法占用草原刑事案件中提取公益诉讼线索。
专项活动排查:宁夏检察机关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湿地保护等专项监督,主动筛查污染土壤、破坏湿地环境等公益受损问题。
大数据赋能: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锁定12家未办排污许可证的酒庄,实现从“大海捞针”到“精准出击”的转变。
立案标准:经初步调查认为存在公益损害事实、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可能违法履职或不作为的,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或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二、诉前程序:以检察建议推动协同治理
制发检察建议:立案后,检察机关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明确指出违法行为、监管漏洞,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与期限。
公开听证与磋商:针对复杂案件,组织乡镇政府、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召开公开听证会,厘清职责、达成共识,推动整改。
高整改率:全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超过90%,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阶段即实现公益保护目标,无需进入诉讼程序。
同步追究民事赔偿:对于损害已发生的案件,同步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要求侵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或赔偿损失,确保“损害担责”。
三、提起诉讼与监督修复:法治刚性确保生态恢复
坚决“亮剑”:对于行政机关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公益损害持续存在的案件,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诉讼请求聚焦修复:诉讼请求以“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为核心,法院裁判支持率高达99.6%以上。
“回头看”跟踪: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开展常态化“回头看”,邀请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实地核查整改成效,确保受损生态得到实质性修复,防止问题反弹。
典型案例示范:宁夏盐池县督促整治非法占用草原案中,通过诉前程序推动拆除违建、编制草地植被恢复方案,最终草原盖度恢复至85%,有效控制了荒漠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