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茶饮品牌沪上阿姨因未经授权在饮品名称中大量使用热播剧《我的前半生》的经典台词和角色梗,被剧方明确否认存在联名合作,陷入“蹭流量”争议。法律专家指出,该行为虽大概率不构成著作权或商标侵权,但系统性地使用剧集核心元素、刻意引导消费者误以为存在官方联名,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构成“搭便车”式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风险。
一、营销手法:改名不联名,投机式接梗
操作方式:2026年8月,沪上阿姨在小程序上线“阿姨你找谁”专区,将五款常规饮品直接更名为剧中谐音梗,如“Zhen珠奶茶”(对应角色薛甄珠)、“爆打0檬茶”(对应角色凌玲)、“滂沱大雨大桶美式”(对应贺涵雨夜名场面)、“一朵风中摇曳的玉兰花”(对应剧中微信名)等。
品牌态度:尽管网友以为这是“官方联名”,但沪上阿姨官方社交账号未发布任何活动公告,且客服回应称“未查询到该联名活动”。《我的前半生》剧方相关工作人员也明确向媒体表示,这属于商家的营销行为,双方无任何联名合作。
低成本的逻辑:品牌没有推出任何新饮品或定制周边,仅通过修改线上菜单名称,以近乎零成本的方式快速承接了剧集翻红的流量热度。

二、法律边界:著作权与商标侵权难成立,不正当竞争风险高
著作权层面:根据娱乐法律师分析,《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剧中诸如“阿姨你找谁”“一朵风中摇曳的玉兰花”等短台词、角色名,因字数太少、表达过于简单,通常难以被认定为受保护的“作品”,故直接判定为著作权侵权存在难度。
商标权层面:商标侵权的前提是对方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目前没有公开信息表明《我的前半生》剧方已将“薛甄珠”“阿姨你找谁”等元素在第30类(茶、咖啡等)或第43类(餐饮服务)等关键类别上注册为商标,因此商标侵权也较难成立。
不正当竞争风险:这是该事件的核心法律争议。律师指出,沪上阿姨并非零散使用一两个梗,而是在同一菜单中系统性地集中使用剧集核心元素。这种行为极易导致公众混淆,使消费者误以为双方存在官方联名、商业冠名或广告代言等特定联系,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构成“搭便车”式的混淆行为。此前《狂飙》等剧集已有类似司法判例,司法裁判明确认定此类“蹭热度”“搭便车”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三、舆论分化与行业反思:流量狂欢下的边界缺失
网友反应两极分化:部分网友称赞品牌“网速快”“会玩梗”,认为迎合了网络潮流;但更多消费者在发现是“单方硬蹭”后感到被欺骗,批评品牌“吃相难看”“格局小”,认为这种行为不尊重版权,透支了消费者对联名的期待与好感。
行业背景:这起事件折射出新茶饮行业竞争白热化下的营销困境。在联名成为常态的当下,品牌往往面临时间窗口紧张、授权成本高昂与希望快速制造话题之间的博弈。玩梗营销并非不可,但必须把握商业使用的边界。简单粗暴的“改名式蹭热度”虽能博取短期流量,却可能因缺乏诚意与法律风险,消耗品牌长期积累的信用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