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剧方是否会起诉沪上阿姨?

2026-08-16 13:11 来源:浮世众生窗

  沪上阿姨因未经授权将《我的前半生》剧集热梗直接用作饮品名称,被剧方明确否认联名合作后陷入“蹭流量”风波——目前剧方虽未正式起诉,但多位律师指出其行为已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存在被追责的法律风险。

  一、核心事件:品牌“改名蹭梗”与剧方“打假”

  营销动作:2026年8月,沪上阿姨在小程序上线“阿姨你找谁”专区,将多款常规饮品直接改名——如“珍珠奶茶”变“Zhen珠奶茶”(谐音薛甄珠)、“爆打柠檬茶”变“爆打0檬茶”(谐音凌玲),还推出“滂沱大雨大桶美式”“一朵风中摇曳的玉兰花”等命名。

  消费者错觉:由于命名深度绑定剧集经典台词和角色,大量网友误以为是官方联名,纷纷前往门店打卡。

  官方否认:剧方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回应“没有联名,这是商家的营销行为”;沪上阿姨客服也表示未查询到该联名活动。

  二、法律定性:大概率不构成著作权/商标侵权,但涉不正当竞争风险

  著作权与商标权:法学学者吴丹红及娱乐法律师李振武均指出,短台词、角色名因缺乏独创性,通常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且现有证据未显示剧方已将相关元素注册为饮品类商标,因此侵权概率较低。

  不正当竞争:核心争议在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混淆行为”——沪上阿姨在同一菜单中系统性使用剧集核心元素(薛甄珠、凌玲、贺涵名场面等),刻意引导消费者误以为是官方联名,已构成“搭便车”式混淆。李振武律师表示,“从不正当竞争角度来说,还是很大概率可以构成的”。

  三、剧方诉诸法律的可能性与当前动态

  当前状态:截至8月16日,剧方仅回应“无联名”,尚未公开宣布起诉或发律师函。

  维权成本与意愿:类似案件中(如《狂飙》),司法裁判已明确“擅自使用爆款影视剧元素导致混淆的,属于不正当竞争”。但剧方是否起诉,取决于其维权成本、品牌交涉态度及舆论发酵程度。

  品牌回避姿态:沪上阿姨官方社交账号全程未公示该活动,客服回应仅建议“关注官方动态”,这种“只做不说”的态度被律师认为应主动澄清以消除误解,否则面临法律风险。

  四、舆论反应与品牌风险

  两极分化:部分网友赞赏品牌“反应快、会玩梗”,更多网友批评其“分币不掏纯硬蹭”“吃相难看”。

  信任透支:不少消费者因误以为是联名而期待,发现真相后“下头”。律师建议品牌应明确标注“非官方联名”或主动澄清,否则长期来看将加速品牌信用资产流失。

  综上,剧方目前暂未起诉,但法律风险真实存在。若剧方认为品牌行为已实质性损害其商业机会或误导公众,完全有权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而沪上阿姨的最优解是主动澄清并争取正规合作,否则“蹭流量”的短期收益可能以法律纠纷与口碑反噬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