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阿姨蹭流量未授权联名,是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2026-08-16 13:13 来源:潮流手记

  沪上阿姨近期因未获授权就将《我的前半生》剧集梗用于饮品改名营销,被剧方和律师双重“打脸”——虽然是零成本的流量操作,但法律专家指出,这种行为很可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搭便车”式的不正当竞争。

  一、事件始末:低成本改名营销引发的争议

  2026年8月,经典老剧《我的前半生》中薛甄珠手撕凌玲的片段翻红,网友纷纷喊话沪上阿姨借势联名。品牌迅速响应,在小程序上线“阿姨你找谁”专区,将常规饮品直接改名为剧中梗名:- Zhen珠奶茶(对应薛甄珠)、爆打0檬茶(谐音凌玲)- 滂沱大雨大桶美式(对应贺涵雨夜送伞名场面)- 一朵风中摇曳的玉兰花(对应罗子君微信名)- 爆汁血橙琼森西柚(谐音陈俊生英文名Johnsen)

  然而,这一系列操作并未获得剧方任何授权。《我的前半生》剧方工作人员明确回应“没有联名,应该是商家的营销行为”。品牌官方社交账号也全程未发布任何相关公告,形成“只做不说、只蹭不认”的尴尬局面。

  二、法律定性:不构成著作权与商标侵权,但涉嫌不正当竞争

  根据多位律师和法学学者的分析,沪上阿姨的行为在法律层面呈现“两不构成、一构成”的格局:- 不构成著作权侵权:剧中短台词、角色名(如“薛甄珠”“阿姨你找谁”)字数太少、表达过于简单,缺乏《著作权法》要求的独创性,难以被认定为作品。- 不构成商标侵权: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剧方已将“薛甄珠”“阿姨你找谁”等元素注册在第30类(茶、咖啡)或第43类(餐饮服务)商标上。- 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品牌在同一菜单中系统性地使用剧集核心元素(多名角色、经典台词、名场面),极易使公众误认为双方存在官方联名、许可使用或广告代言关系。这种“搭便车”式的混淆行为,正是法律规制的核心。法学学者吴丹红指出,该行为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和混淆误认。

  三、舆论分化与品牌应对

  事件引发公众态度两极分化:- 支持方认为:品牌反应迅速、接住了网友玩梗的热情,属于低成本高效传播,且未直接使用剧照或侵权素材,不必上纲上线。- 反对方批评:大量网友在得知只是“纯改名、没联名”后感到失望,认为品牌“吃相难看”“想赚流量却不愿付版权费”,这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消耗了品牌好感度。

  截至2026年8月16日,沪上阿姨尚未就此事发布正式公告或法律声明。律师建议品牌应主动通过官方渠道澄清此举仅为借势“玩梗”,并非官方联名,以消除市场误解,否则一旦剧方以不正当竞争维权,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