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区域:覆盖全市公共场所
根据条例,处罚适用于“公众应当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场所干净、整洁”的一切场所,包括并不限于城市道路、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园、车站、码头等所有公共活动空间。具体场景涵盖:- 市政与交通设施:城市道路、公路、车行隧道、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共停车泊位。- 游憩与商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旅游景区、公园、公共广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个体商铺等。- 公共绿地:城市绿地、公园绿地区域。
二、罚款标准与执法流程
罚款阶梯: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以及各食品包装物等废弃物,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执法主体:由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及其属地镇(街)城管分局负责巡查和处罚。
先改后罚:执法时先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拒不改正或情节较重才按最高额度处罚。
三、立法目的与配套措施
治理痛点:新规直击路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地便溺等长期存在的市容顽疾,提升城市文明度。
疏堵结合:立法在严格处罚的同时,也要求主管部门优化垃圾收集设施布点,搭建大件垃圾线上预约处置平台,既约束不文明行为,也保障市民日常处置便利。
联动执法:依托642名玉兰女子队员、402名城管片长以及全市323座城管驿站等基层力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和日常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