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一部对现行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进行系统性“大扫除”的集大成之作——随着它的生效,环境保护法等10部单行法律被同步废止,标志着我国环保法治从“碎片化”迈入“法典化”新阶段。

一、废止清单:哪些旧法规正式“退役”?
根据官方消息和法典编纂方案,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立即废止的10部法律包括:
污染防治类(6部):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
海洋与辐射类(2部):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环评与清洁生产类(2部):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
这10部法律被“全覆盖吸收”——其核心条款经系统整合后全部编入法典,独立存在的单行法不再保留。
二、为什么是这10部?“适度法典化”的分类逻辑
生态环境法典并非简单合并所有环保法律,而是采取“适度法典化”模式,按三类关系处理:
第一类(全面废止):上述10部污染防治领域的法律,其全部主要内容被法典萃取整合,法典施行后直接失效。
第二类(择要纳入):涉及生态系统保护和循环经济的20多部法律(如森林法、草原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典只“择其要旨要则”纳入,这些单行法继续保留,但后续需根据法典精神修改完善。
第三类(原则引领):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尚无专门法律的领域,法典做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为未来单独立法预留空间。
这种分类处理既避免了“法典一出、天下皆废”的粗糙做法,又彻底解决了法律之间“打架”的长期顽疾。
三、法典施行的深远意义
终结碎片化治理:过去30多部单行法各自为政,规则冲突、执行割裂;法典将1242条规则整合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五编体系,实现统一底层逻辑。
回应民生痛点:法典不仅管宏观生态,更将噪声、油烟、光污染等“家门口的小事”纳入规制,同时首创“绿色低碳发展编”,把碳达峰碳中和上升为法律义务。
世界首创贡献:这是世界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为全球环境治理碎片化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