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6年9月1日起,四川正式进入“依法带娃”时代,《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开始施行,这意味着带娃不再是关起门来的私事,而是有法可依、多方共担的公共责任。
四川依法带娃新规核心要点
一、明确家长第一责任与监督闭环
主体责任定位:条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家长必须树立“第一课堂、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
禁止性规定:家长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
监督纠偏机制:如果家长拒绝或怠于履行教育责任,居委会、村委会、学校、单位等均可出面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形成“发现—劝诫—督促整改”的闭环。
二、构建多部门协同的社会支持网络
政府统筹:各级政府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省级政府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提供线上课程和指导。
学校职责: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建立常态化家访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
部门联动:教育、公安、民政、卫健、妇联等部门协同作战,为孩子提供心理干预、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
社区嵌入:条例鼓励将“依法带娃”写进村规民约,让邻里之间也能对“不好好带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劝诫。
三、从“家事”到“国事”的模式创新
覆盖范围:条例共30条,地方特色鲜明,重点回应了四川地域广、城乡差异大、留守儿童基数庞大等现实问题。
公共服务要求:文博场馆需设置儿童友好专区、常态化开展亲子活动,将育儿嵌入社区生活与公共服务之中。
“带娃合伙人”理念:条例将家长、学校、社区、社会组织串联起来,形成“大家一起当‘带娃合伙人’”的协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