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那艺娜(本名翟革英)被湖北省文旅厅正式认定为“劣迹艺人”并撤销演出许可,其法律依据直接来自《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第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一、核心法律依据:行业规范与行政许可法的联动适用
那艺娜被认定劣迹艺人的法律依据并非单一的某部法律,而是行业自律规范与行政撤销制度的结合。
直接引用规范:根据襄城区行政审批局2026年2月12日发布的《关于撤销行政许可的公告》,认定那艺娜违反的是《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第八条,该条款明确规定“劣迹艺人不得以演艺人员身份参与营业性演出”。
行政撤销的支撑:公告同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据此撤销了已获批的营业性演出行政许可决定。这意味着监管部门认为,在认定劣迹身份后,原有的演出许可存在“可以撤销”的法定情形,因此依法予以撤销。
定性层级:这是由湖北省文旅厅下发工作指示,属地行政审批局具体执行的行政处置,而非行业倡议或平台封禁,具备正式的法律效力。
二、“劣迹艺人”身份的行政认定方式
此次认定采取“一锤定音”的官方文件方式,而非临时处罚。
正式文件定性:2026年2月12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直接指出“艺人‘那艺娜’(本名翟革英)属于劣迹艺人”。这是省级文旅部门以正式行政文件明确标注“劣迹艺人”的典型案例,处置力度和公开程度均属少见。
跨省互认:该认定并非孤例。2026年4月16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依法履职答复书》明确载明,那艺娜已被列入山东省劣迹艺人名单。这表明劣迹艺人的认定具有跨省行政管辖的约束力。
全面禁演:被认定后,那艺娜被禁止以演艺人员身份参与任何营业性演出。2026年8月10日,她在河南泌阳打着公益旗号参加线下活动,因活动未经审批且当事人身份为劣迹艺人,被文化执法人员当场叫停。
三、认定背后的行为事实与法律逻辑
认定那艺娜为劣迹艺人的核心逻辑,在于其长期的多项违规行为构成了对行业底线的触碰。
伪造身份欺诈:2022年,她以“俄罗斯娜娜”身份,使用AI特效伪装成俄罗斯人,售卖假冒“俄罗斯特产”,被央视网点名批评“仿冒虚假人设、扰乱网络秩序”,账号被平台无限期封禁。
多次违规演出:转型后,她多次被曝商演假唱,并公然邀请涉毒艺人(如东来东往,曾因容留他人吸毒获刑)同台演出,挑战行业底线与公序良俗。
屡教不改的态度:账号被封后换马甲复出,面对监管仍执意举办违规演出,将流量凌驾于规则之上,最终触发省级层面重拳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