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音演员马正阳就声音被AI侵权一事,已于2026年8月14日委托律师向侵权方发出律师函,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全面下架相关侵权内容,并依法赔偿其经济损失。
一、法律赔偿的基本框架
民法典明确依据:《民法典》第118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计算
赔偿双轨原则:若被侵权人的损失和侵权人的获利都难以确定,双方协商不一致时,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声音参照肖像权保护:依据《民法典》第1023条,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保护规则执行,未经许可的AI声音合成属于人格权侵害
二、经济损失的具体构成
直接收入损失:马正阳被侵权的声音用于热播剧《九门》的药品广告及动画番外,本应获得的配音报酬被AI替代,形成直接的商业价值损失
市场机会损失:侵权方使用AI声音代替真人配音,导致配音演员的接单量减少、价格下降,间接损失了未来可预期的商业合作机会
维权投入成本:马正阳在律师函中已明确委托专业律师团队,证据收集、声纹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均计入经济损失赔偿范围
三、司法先例对赔偿额的参考
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2024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对配音师殷某声音被AI化一案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侵权成立,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5万元
赔偿考量因素:包括声音的可识别性、社会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性质与规模、主观恶意程度等。马正阳作为配音演员具有较高知名度,侵权方为热播剧出品方和广告主,赔偿额可能参考此先例
侵权成本与收益对比:当前AI声音克隆最低仅需1.98元、40秒即可生成,而维权成本高昂,律师费、鉴定费、取证费等综合投入往往远超侵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