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结婚8年三孩均非亲生”离婚案今日(8月17日)开庭,女方妹妹反质问男方“当初干嘛去了”,而案件最核心的争议焦点之一——三个孩子的抚养责任归属,法律层面已有明确指向:应当由女方及孩子亲生父亲承担。
一、抚养责任的法律定性:女方与生父承担
法定监护人认定:韦先生与三个女儿经司法鉴定确认无生物学血缘关系,并非孩子亲生父亲,因此从法律上讲,他不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
抚养权归属:依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为具备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只要亲生父母健在,即使韦先生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也不会支持。
律师明确表态:代理律师付建指出,法院判决离婚时会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划分,孩子理应由女方和亲生父亲抚养。
二、男方诉讼索赔诉求:返还抚养费与损害赔偿
四项核心诉求:韦先生此次诉讼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返还抚养费约11.5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以及诉讼费和鉴定费由被告承担。
欺诈性抚养定性:女方长期隐瞒孩子非亲生事实,侵害了韦先生的财产权和人格尊严,属于典型的“欺诈性抚养”,其返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有《民法典》作为依据。
索赔总额:包含10万元彩礼返还等,共计主张31万余元;但韦先生表示,若女方愿意透露孩子生父是谁,他愿意放弃30万赔偿。

三、案件焦点与情感纠葛:生父身份与亲情羁绊
查清生父成最大难点:韦先生最在意的是查清孩子亲生父亲是谁,但女方不肯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这是案件最大的难点。
男方生育能力自证:面对女方质疑其生育能力,韦先生主动进行体检自证,“男性功能没有问题”,以坐实女方过错方身份。
家庭情感撕裂:韦先生母亲一手带大三个孙女,得知真相后受到很大打击,曾恳求留下一个孩子但遭女方拒绝,被当事人称为“真正的生离死别”。